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有关工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41号),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工作要求严格落实。

  

    附件: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实施方案的通知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治市财政局

2020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