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25号令)、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0〕36号)精神,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需求,与时俱进提升专业技术人员胜任岗位的综合能力素质,着力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就我市2021年度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参公除外)、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退休人员除外),及在我市自由职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继续教育培训内容包括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两方面。公需科目坚持强化政治意识为第一牵引,主要内容为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和新技能,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实

  施;各部门负责督促和落实所属单位专技人员公需科目培训,并按照行业规划和要求,组织实施好专业科目的培训工作。

  按照人社部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个学时,其中,公需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一。结合我市现状和人才规划需求,2021年公需科目培训课程为《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发展》(15个学时)、《专业技术人员创新理念与实践》(15个学时),共30个学时。学员需自行到新华书店购买培训教材,书内附带一张学习计划卡。根据规定学员继续教育培训费用可与单位协商解决。

  三、培训模式

  为使专业技术人员既能充分利用名校师资学习到新知识,又能解决工学矛盾提供灵活便捷高效的教学辅导服务,适应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需要,2021年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培训模式将全面实行网络在线学习。根据需要我市建立了《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平台》,平台包括网上教学、网上交流、网上训练、网上测试以及网上评估等多种服务在内的综合教学服务系统。

  四、培训时间

  2021年线上开展培训时间为1月6日-- 3月31日,2021年1月6日学员开始注册,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学习任务,每门课程学完即可参加在线考试,给予3次考试机会,补学补考时间5月1日-- 5月31日。学员完成规定学时并考试合格的,需下载《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学员通过《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服务平台》自行打印),将合格证书交回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在办理晋升、考核、岗位聘用业务时,一并报同级人社部门备案;未在规定时间段内参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需在补学补考时间内完成培训。

  五、培训步骤

  学员进入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页点击“继续教育”进入平台,首先依照书内附带的学习计划卡登录平台,注册学习账号和个人信息,实名注册完成后可开始线上培训学习。学习完成考试合格后需完成基本信息登记,之后在“培训服务平台”打印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基本信息一经注册,将永久生效。若信息填写有误或不完整,请按照管理权限申请更改信息,勿重复注册。

  在培训过程中,各级人社和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确保数据保密和信息安全,实现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全覆盖。

  六、工作要求

  各县、区和市直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广泛宣传发动、深入安排部署,积极创造条件让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线上继续教育学习,并逐步建立市、县联动的年度考核机制,建立统筹指导、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切实做好所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考核、统计和管理。

  按人社部第25号令,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应当作为聘用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高一级职称的重要条件。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遵守学习纪律和管理制度,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保质保量完成学习内容,凡未参加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原则上不得参加当年职称申报、岗位变动和见习期认定、年度考核原则上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另外因培训方式变化,学员需在线学习考试和网上打印合格证,原纸质《长治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今后将不再办理。

  如网络平台使用中发现有疑问,请及时沟通与交流。

  联系人:卫秀兰

  联系电话:0355--2022465

  邮箱:czsrsjzgk@163.com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