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简述】

职工在异地发生工伤时,优先选择事故发生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治疗,用人单位要及时向经办机构报告工伤职工的伤情及救治医疗机构情况。

【申报对象】

用人单位。

【申报条件】

职工在参保地以外发生工伤,需要就近治疗。

【申报材料】

《山西省工伤保险异地工伤就医报告表》

【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综合受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

【办结时限】

即时办结。

【服务电话】

0355-37018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