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简述

企业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家属或其指定受益人等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一次性账户结算及遗属待遇结算。

二、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离退休人员家属、离退休死亡人员居住地所在乡镇、街办(社区)。

三、申报条件

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同时符合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条件的,由其遗属选择其中一项领取。

四、申报材料

1.《山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申领表》(附件33-3)

2.医学死亡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乡村卫生院开具的死亡证明等)

3.死亡人员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4.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参保关系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窗口。

线上办理:支付宝或微信进入三晋通小程序高效办成一件事(个人版)。

六、办理流程

窗口办理:窗口接收申报材料,经办机构后台审核,办结后反馈。

线上办理:线上申报后,经后台审核推送至经办机构并审核,办结后反馈。

七、办结时限

15个工作日

八、服务电话

0355-3701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