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事项简述: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已办理退休审批手续,且累计缴费年限达最低缴费年限,由参保单位向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待遇申领。
二、申报对象:
参保单位
三、申报条件: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最低缴费年限;
2.已办理缴费人员减少申报,且减少原因为“人员达到享受养老待遇条件”;
3.存在企业缴费的需先办理完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4.完成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5.开通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
四、申报材料:
《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须经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
五、服务渠道:
窗口办理:公共服务中心E59号窗口
线上办理: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经办服务平台
六、办理流程:
线上办理:参保单位登录网上经办平台,选择【退休待遇申领】,核对、录入、完善相关信息,生成《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打印并由退休本人、经办人员签字,单位、主管部门、审批部门盖章后,扫描成电子档案材料通过网上经办平台上传、提交。业务提交后,由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科工作人员进行审核。审核不通过的需注明具体原因,将申领业务退回,由参保单位修改或完善后重新提交;审核通过的,由养老保险待遇核定科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年金待遇核定和退休待遇核定。
七、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八、服务电话:
0355-3701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