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或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 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 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 履行方式 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长农 (农药)罚[2022]9号 | 长治市浩雅农药大全有限公司经营假农药案 | 长治市浩雅农药大全有限公司 | 91140403MA0MUUWQ9U | 罗 浩 | 当事人经营假农药 | 罚款。 没收违法农药;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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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长农 (兽药)罚[2022]6号 | 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漳泽渔具店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案 | 长治市潞州区马厂镇漳泽渔具店 | 92140403MA7XWXMG5J | 连中平 | 当事人无兽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兽药 | 罚款。 没收违法兽药; 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兽药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 第一款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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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长屯农 (种子)罚[2022]5号 | 长治市屯留区金成农资 便民店销售未备案的玉米种子案 | 长治市屯留区 金成农资便民店 | 92140424MA0JPW7P78 | 王金成 | 当事人销售未备案的玉米种子 |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项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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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长屯农 (种子)罚[2022]6号 | 屯留县苗岳富民农资销售服务部销售未备案的玉米种子案 | 屯留县苗岳富民农资销售服务部 | 92140424MA0J4K0Q31 | 王长雄 | 当事人销售未备案的玉米种子 | 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项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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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长屯农 (种子)罚[2022]7号 | 屯留县书梅农资便民服务部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案 | 屯留县书梅农资 便民服务部 | 92140424MA0K916C3X | 焦书梅 | 当事人销售标签内容不符合规定的种子 |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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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长上农 (农药)罚[2022]2号 | 裴春生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裴春生 | 裴春生 | 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 罚款。 没收违法农药;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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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长潞农 (农药)罚[2022]2号 | 长治市潞州区马厂宝红建材经销部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 | 长治潞州区马厂宝红建材经销部 | 92140411MA0KDTNCX2 | 梁素丽 | 当事人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 | 罚款。 没收违法农药; 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农药管理 条例》第五十五条 第一款第(一)项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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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长潞农 (肥料)罚[2022]2号 | 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供销合作社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案 | 长治市潞城区微子镇供销合作社 | 911404811109030670 | 聂富军 | 当事人销售未取得登记证的肥料产品 | 警告。 罚款。 没收违法所得。依据《肥料登记 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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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长潞农 (农产品)罚[2022]7号 | 潞城市南桃农家便民店未按规定建立农业投入品进销货记录案 | 潞城市南桃农家便民店 | 91140481MA0GRGQ328 | 冯双洪 | 当事人未按规定建立农业投入品进销货记录 | 罚款。 依据《山西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第四十一条 | 当事人应当在法定期限内自觉履行 | 长治市 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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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长治市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要求,依法主动公开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摘要内容。主要包括:(一)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二)案件名称;(三)被处罚的自然人姓名,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四)主要违法事实;(五)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六)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七)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说明:“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一栏填写违法主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公开日期:2022 年7月20日 公开期次:2022年第1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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