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有关科室、事业单位:

为加快推进全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大力提升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公共服务能力,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的预通知》要求,围绕长治市优势农产品和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现开展基层农技推广项目市级区域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遴选工作,依托示范基地积极做好农业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工作。

一、遴选范围

依托现有农业科研教学推广单位示范基地以及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经营主体种养基地,遴选市级区域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

二、遴选内容

遴选粮油、蔬菜、中药材、畜禽水产养殖等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三、遴选条件

1.示范基地所属单位(科研教学推广单位试验示范基地、良种繁育场、家庭农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基地等)应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注册;养殖需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和环评证书。 

2.具备较好的基础设施,较强的技术力量,有一定的生产规模(粮油种植规模不少于500亩,蔬菜种植规模不少于100亩,中药材种植规模不少于200亩,养殖要达到养殖规模和标准以上)。有自主产权或合同期在10年以上,要与农技推广机构、市级及以上农业科研院校(所)有效结合,有能力定期举办现场观摩、经验交流、技能培训等活动。

3.规章制度完善,管理比较规范。近三年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本年度已享受其他农业项目补助的主体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

四、基地职责

1.示范基地聘请农技推广单位(技术团队)为技术指导单位,有技术指导组(具有农业中级以上职称的成员不少于3人)和技术负责人,全年指导服务不少于6次。

2.示范基地要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需求,从发布的全市主导品种和主推技术中(具体可查询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官网),遴选试验示范主导品种不少于3个,主推技术不少于3项;形成1-2个主推技术规程或技术手册,设定增产、增效的预期目标。

3.示范基地要开展3次以上现场观摩培训活动,每场不少于50人;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20个。

4.要发挥示范辐射带动作用,定期组织技术指导员、直接联系农户到基地观摩和学习,使其成为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基地,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农技人员、种养大户和农民科技培训基地,农情信息采集和传播基地,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基地。

五、申报材料  

1.长治市市级区域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书(附件1)。

2.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实施方案(附件2)。

3.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土地承包合同或自主产权复印件。

5.技术指导团队名单及证明材料。

6.近三年承担过县级示范基地情况及证明材料(可选项)。

7.其他相关荣誉表彰等材料(可选项)。

以上材料一式五份。

六、遴选程序

1.推荐申报。拟申报基地可由县农业农村局或市级行业主管科室(事业单位)组织推荐。

2.市级评审。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推荐基地评审和实地考察,确定拟认定的基地。

3.基地公示。市农业农村局将拟认定的基地名单在网站公示。

七、其他事项

1.示范基地认定后,统一树立“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标牌。年度工作经考核合格后,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肥料、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2.推荐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4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报送到市农业农村局科教科。

联 系 人:申家宁

联系电话:0355-3041060

电子邮箱:czsnyjkjk@163.com

附件:

1.长治市市级区域性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申报书

2.2025年长治市市级区域性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实施方案(模板)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