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现将《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省委、市委依法治市工作部署,坚持依法治农、依法兴农、依法护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成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继续强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建立党组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培训、党员学习的重要内容。

(二)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体制机制的方案》,加强党组对法治机关建设的组织领导,落实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制度,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和领导干部学法清单,严格落实集体学法制度,把本部门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三)依法规范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深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确保所有重大行政决策都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项等“三重一大”事项的相关制度进行修订。认真落实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好行政应诉工作。

(四)重视法治督察考核工作。严格落实中办国办《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和《山西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专项考核办法》,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把学法用法、重大事项依法决策、依法履职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等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实现述职述廉述法“三位一体”考核。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局属各单位于12月底前向局法规科提交本年度推进法治建设情况工作总结;各县区农业农村局于下一年度1月10日前向本级党委、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局报告本年度法治建设情况。

(五) 严格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坚持应审必审原则,严格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对于合法性审核,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对于公平竞争审查,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进一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落实我局《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照审查范围、审查标准,遵循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局属各单位起草或印发的规范性文件报局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完成好市委法制办交办的各县区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定期清理规范性文件,确保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二、继续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六)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见附件),明确年度普法重点,细化分解普法任务,把普法工作融入行业管理、执法监督和公共服务的各个环节,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农业“大普法”格局。

(七)提升系统内干部职工法治素养。落实《中心组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制定党组中心组学法计划,利用“长治三农”微信公众号、“三晋先锋”等平台,每周学习日等时机,开展普法宣传,举办2-3次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参加法治教育培训,旁听法院庭审,开展法治征文,组织机关新任职干部举行宪法宣誓仪式,树牢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把法治教育纳入本单位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以及在职业务培训内容,组织本单位工作人员参加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对拟提拔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

(八)加快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将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训,积极推动农业综合执法机构与示范户“结对子”,通过灵活多样的方式加强示范户培育,有序做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到2022年底,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县所有行政村每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振兴整体推进县50%的行政村每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30%的行政村每村有1户学法用法示范户。

(九)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围绕服务乡村振兴大局,由法规科牵头,组织责任科站人员组成普法宣传队伍,由各责任科站提供相关法律宣传资料,进村入企开展普法宣传。以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为契机,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等系列法治宣传活动。结合农时农情,有序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等活动。在乡村振兴促进法正式施行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时机,组织“乡村振兴、法治先行”普法活动。

(十)创新普法形式。建立执法案卷管理等制度,归集整理以案释法案例库,定期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积极向全市普法案例库报送案例。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抖音快手、门户网站、大厅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制作普法微视频、宣传动漫等宣传作品,拓宽普法宣传阵地。积极参与法治创建活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采取针对性强、内容接地气、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普法进村入企。

三、加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管

(十一)继续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自查和跨县交叉互评工作,重点围绕机构“三定”、人员划转、执法办案、装备配备、执法着装、培训练兵等开展“六查”,推动各县区“查漏补缺”,健全完善权责明晰、上下贯通、指挥顺畅、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十二)深入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严格执行《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开展执法练兵和执法比武活动,完善农业执法监管平台和执法通信息系统,加强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落实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法制审核人员定期培训制度、鼓励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落实全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方案(2021-2023年),积极开展执法人员教育培训。继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发挥执法办案指导小组作用,适时组织示范执法活动,积极创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和示范单位。

(十三)规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行为。贯彻落实《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照包含“一个方案、三类文本、四个办法、五个清单、九项制度”的新修订农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制度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落实《规范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办法》,严格执行农业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定农业行政处罚包容免罚清单,及时更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加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编制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规程和工作手册,建立案件办理通报制度和执法办案绩效考评机制,树立办案导向,强化执法责任。运用“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强执法监督,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十四)发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围绕三农中心工作,强化品种权保护、农产品质量安全、农资质量、畜禽屠宰、动植物疫情防控等重点领域违法案件查处,严格按照“五不放过”原则,深入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护奥运保春耕、种业监管执法年、“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等专项执法活动。公布举报投诉电话,坚决做到“有报必接、接案必查、查必到底”。加强督查督办,严查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农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