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登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种养企业和种养户扶持力度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深入推动实施“特”“优”战略,持续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聚力促进全市畜牧产业标准化、规模化转型升级。中小养殖户作为畜牧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市畜牧产业链的基础单元,承载着庭院养殖、农户增收、乡村特色种养的重要功能,在稳定畜禽供给、盘活农村闲置资源、带动农民就近就业增收、丰富本地肉蛋奶供给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基础性作用,也是夯实全市畜牧产业根基、推动产业提质增效的关键群体。

(一) 精准研判优化政策体系。建立常态化基层走访调研机制,分层分类摸清我市乡村散户、庭院养殖发展现状,梳理政策落地堵点难点。结合全市畜牧产业发展规划,调整出台产业扶持政策,细化分类施策标准,构建适配中小养殖主体的精细化扶持体系,切实提升政策的普惠性、针对性。

(二)健全散户普惠扶持机制。调整资金扶持导向,打破规模化养殖倾斜壁垒,建立普惠性扶持机制,推动扶持资源下沉基层小微养殖主体,激发农户养殖生产的积极性。

(三)精简流程提升落地效能。优化补贴审批经办流程,下沉审核权限、压实镇村两级责任。规范申报资料,压缩审批时限、简化申报环节,切实降低基层养殖户申报成本,保障惠农政策直达快享、落地见效。

关于您提出的耕地撂荒问题,近年来,我市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深入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把撂荒地排查整治作为保障粮油生产的重要抓手,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积极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

(一)拉网排查摸底,实行台账销号管理。依托农业农村部政务通APP移动端软件,组织各县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排查,逐乡、逐村、逐地块实地核查,精准摸清撂荒面积、撂荒年限、形成原因。建立一地一档、一地块一措施台账,实行动态更新、销号管理,区分劳动力外流、基础设施不足、地块细碎等不同原因分类标注,做到地块位置准、撂荒原因明、治理措施实,夯实撂荒地治理工作基础。

(二)分类靶向处置,因地制宜推进复耕复种。立足长治市农业生产实际,坚持分类施策、因地制宜。对家中尚有劳动力的农户,做好政策宣讲,引导自主复耕,优先种植玉米、谷子、大豆等粮食作物;针对外出务工无力耕种农户,积极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交通不便、水利配套不足的坡耕地,结合有机旱作农业技术推广,配套完善机耕路、集雨保水设施,降低耕种难度;对无人耕种的闲置地块,推行村集体统一托管、代耕代种,有效破解山区“种地难”问题,最大限度减少耕地撂荒。

(三)压实属地责任,强化政策激励引导。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对弃耕撂荒耕地一年以上的承包经营户,取消次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格,严格落实“六不补”原则。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于撂荒耕地复耕复种补贴,提高农户复耕复种积极性,同时加大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明确耕地利用要求,引导群众自觉杜绝弃耕撂荒。

(四)构建长效管护,防止复耕地块返荒。坚持边治理、边巩固,着力破解山区复耕后再度撂荒难题。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广生产托管模式,为小农户提供耕、种、管、收全程服务,缓解农村劳动力短缺矛盾。常态化开展田间巡查,对苗头性撂荒问题早发现、早处置。同步推广良种、有机旱作等实用技术,持续提升复耕地块粮食产能,实现复一块、种一块、稳一块。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推动扶持资源下沉基层小微养殖主体,激发农户养殖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巩固撂荒地整治成效,建立健全撂荒地治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分类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确保应种尽种。常态化开展耕地撂荒和非粮化排查整治,重点补齐丘陵山地田间基础设施短板。加快厘清跨区域土地权属,明确管理责任,切实调动农民复耕积极性。

感谢您对我市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欢迎您继续多提宝贵意见。

 

负责人:郭红亮

承办人:刘沁芳

联系电话:3032238

 

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2日  

(此件可以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