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全面公开公示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如下:
按照长治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5年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市级补助资金的通知》(长材建一[2025]28号),安排市级资金11208.061万元,其中农村路建设项目6000万元,涉及我市壶关县、平顺县、武乡县、沁县、黎城县、沁源县、长子县、屯留区、上党区、潞城区、潞州区十一个县区。
旅游公路建设项目5208.061万元,涉及壶关县、上党区、潞城区、黎城县、沁县五个县区。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长治市农业农村局
投诉监督单位地址:长治市潞州区延安南路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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