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行政管理透明度和政府公信力,切实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工作),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并公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深化改革、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的有关精神,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政府信息公开、构建全方位的监管体系为抓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共享,提高民政服务水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促进社会公平竞争,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民政局成立局 “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局“双公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具体开展。
组 长:宋书林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张延节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路明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史宇峰 市社会福利和捐助救助中心主任
成 员:安国庆 养老服务科科长
杨耀南 社会救助科科长
蔺茂盛 社会事务科长
张玉萍 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科长
岳英平 社会组织管理和党建工作科科长
王英翔 办公室负责人
双公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赵路明兼任。
三、报送内容
各科室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全面梳理本单科室的行政处罚事项,并严格按照“行政处罚信息台账模板”的要求进行填报。要按照国家统一的数据标准和技术规范,确保每一条信息中行政相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决定文书号、类别、内容、依据、决定日期、有效期限、公示截止日期、当前状态、许可(处罚)机关、数据来源单位等关键字段信息的规范、完整和准确。要按照“双公示”数据标准,建立“双公示”信息报送台账,及时、准确、完整的记录、归集本科室在依法行政过程中产生“双公示”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规范、有序推进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为依据,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的信息,归集和公开政府部门依法设立的行政处罚事项。有序推进,逐步完善,将行政处罚等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询查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要认真梳理本科室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确保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按照行政处罚在作出行政决定起7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在信用长治网站公示的要求,各科室“双公示”信息报送人员要在作出“双公示”行政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双公示”信息台账电子版和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后的纸质版报送至局办公室。
(三)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和“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各科室要将行政处罚信息规范、完整、清晰、准确的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大众监督。
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研究制定“双公示”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做好信用信息的归集、管理 、共享。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根据法律法规、机构和职能调整变动情况等,及时调整公示信息。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工作要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双公示”信息和方式,确保工作扎实推进。
长治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