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业务主管单位、各全市性民办非企业单位:

为加强对全性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管理,规范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年报”)工作,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及《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清理规范省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相关证照年审和政府指定培训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全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25年度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报范围

20256月30日及以前经市民政局和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应参加年报。被认定为慈善组织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有关规定实行年报。

二、年报方式

年检采取社会组织网上填报,业务主管单位(行业管理部门)初审,登记管理机关网上审查与实地检查、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年报时间

2026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逾期,年系统关闭,不再受理年

四、报送流程

(一)在线填报。登录山西省政务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record=istrue),在线填写年度工作报告。

(二)材料(PDF)上传。社会组织按照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成功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纸质材料,经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签字,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作出结论并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公章,之后将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报告书、法人证书副本原件正反面和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转换成一个完整的PDF格式文本上传年报系统。

年度报告书中,党组织建设表格须经社会组织行业党委审核盖章,无行业党委管理的社会组织须经市社会组织(综合党委)审核盖章,业务主管单位未成立行业党委的社会组织由业务主管单位党组织负责审核盖章。

需上传的材料(扫描为完整的PDF文件):

1)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签字、盖章);

2)《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正反面; 

3)教育类、职业培训类、医疗机构等民办非企业单位需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许可证原件正反面;

4)银行开户许可证、2025年度银行账户交易明细。

5)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三)纸质年报资料上交要求

社会组织按要求提交数据和PDF文件且经系统审核通过后,将2025年度工作报告书(签字、盖章原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民办非营利医疗机构许可证正反面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2025年度银行账户交易明细装订成册,于6月30日前交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并加盖年检印鉴。

五、有关要求

1.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对年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不得虚报、瞒报、漏报。

2.登记管理机关将对报送的年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结合抽查审计、现场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对不如实年报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对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报的,将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

3.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报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换届情况、财务状况、依章程开展活动情况)将通过“山西省社会组织公示平台”对社会进行公示(网址:http://218.26.86.52:8042/ycs/orgInfoList),接受社会监督。对于群众反映的线索问题,一经查实,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4.按照《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要求,登记管理机关将按比例随机抽取部分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抽查检查,被抽查单位应予以配合,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六、问题咨询

年报业务咨询电话:0355-3028422 

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3613447472、13466835744

联系地址:长治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长治市潞州区东大街236号市民政局二楼201) 

附件资料下载邮箱:czshzznb@163.com(密码:nb123456),存于文件中心内。

附件:“山西政务服务平台”注册、登录指南手册;



长治市民政局  

2026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