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
今年汛期已到,我市已经发生了区域性较强降雨,防汛形势比较严峻。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防汛工作的要求,扎实做好农村公路防汛救灾工作,保障农村公路的畅通,及时做好农村公路水毁信息报送工作,排除农村公路安全隐患,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防汛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防汛工作的重要性,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做好农村公路防汛工作。
二、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
各县、区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公路防汛工作专班,具体负责农村公路防汛工作。严格落实农村公路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将防汛责任落实到岗到人。健全防汛工作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督促检查和考核,狠抓责任落实。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到岗,履行值班义务,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做好值班记录,遇有重大险情或问题,按规定要及时速报当地政府,并同时上报市局。
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要对辖区内的农村公路桥梁、隧道及高陡坡边坡等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的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治理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治理;对确实难以完成的,要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必要时要安排专人看守。对于安全隐患较为严重的四、五类桥隧,要按照规定,在桥隧两端设置限速、限载和危桥标志,增设限宽限高设施,禁止或限制车辆通行,其中五类桥隧要采取禁行措施。主汛期应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防止发生垮塌事故。要及时在媒体发布交通管制、公众服务路况信息,在现场张贴公告。
四、加强水毁预防和抢修工作
要加强水毁监控与治理,避免水毁诱发地质灾害。一旦发生公路水毁,要及时组织修复,将水毁灾害降到最低程度。如因水毁造成桥毁路阻等现象,应及时向市局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抢修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安全有序运营。
五、按时上报公路水毁统计报表
防汛期间(7-9月)实行水毁工程月报告制度,即主汛期每月29日报一次公路水毁报表,要认真填报《2020年农村公路水毁项目报表》,数据必须真实准确,同时,上报已实施的全部水毁修复工程项目明细,并随表报送修复前后对照影像资料。此项工作将作为考核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水毁治理工作的重要依据。
联系人:杜锋武;联系电话:2026908。
长治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