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决策部署,认真做好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质量推进交通运输行业普法工作,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根据上级精神,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长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聚焦“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的目标和任务,以建设人民满意交通为目标,以持续提升交通运输系统职工及行业从业人员法治素养为重点,进一步加强“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大普法力度,深入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十四五”时期全市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实现全市交通运输系统普法水平显著提升,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不断提高;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进一步增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不断提高;交通运输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诚信守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经营能力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对交通运输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依法参与交通治理的意识不断增强。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大力弘扬公正、法治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始终坚持普法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为本,创新发展。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社会基础。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的部署安排,聚焦“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的目标和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服务推进交通强国建设,服务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把握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律、治理规律与法治建设规律、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规律的相互关系,不断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坚持交通运输行业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等一体推进,把普法融入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践,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提升交通运输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普法的重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交通运输行业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党组书记每年至少带头讲法治课1次,领导干部集中专题学法每年不少于2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习教育培训主要内容,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基层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推动普法工作守正创新、提质增效、全面发展。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

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重要内涵和意义,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以现行宪法颁布实施40周年为契机,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加强国旗法、国徽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加大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力度。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相关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每年5月在公交、客运、出租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客运站场组织开展民法典专项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4.深入学习宣传应知应会的国家基本法律法规

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加强宣传教育“十四五”期间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常用行政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广大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意识,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积极宣传《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行业市场主体活力和防范风险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建设交通运输市场营商环境法治化。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与国家安全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集中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推动交通运输行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进一步提升行业治理能力法治化水平。围绕乡村振兴、扫黑除恶、毒品预防、电信网络诈骗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

5.深入学习宣传交通运输行业法律法规

持续加强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以学习宣传《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山西省公路条例》《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山西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行业法律法规为主线,提高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治理的能力水平,强化行业经营管理人员守法经营、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引导广大行业参与者自觉遵守行业法律法规。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突出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三会一课”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协调,将党内法规学习与党风廉政建设、党的优良传统教育、反腐倡廉教育、理想信念教育相结合,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二)加强重点对象的普法宣传教育

1.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

加强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强化交通运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和完善各级领导干部集体学法制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每年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并充分利用干部任前法律考试、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等平台,切实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

2.加强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教育引导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等基本法治观念。推动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树立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建立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培训制度,工作人员每年参加法律法规专题培训或讲座等学法活动不少于2次,自学内容时间不少于30课时,并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坚持普法培训与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相结合,普法培训不合格的,要在年度考核中说明。

3.加强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

以“四基四化”建设为契机,深入组织实施省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通过建立执法人员轮岗制度,定期组织开展在岗培训,加强综合执法人员多岗能力建设;通过线上“行政执法大讲堂”和线下“执法文书巡回课堂”等方式,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养;通过分批轮训实现2023年全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覆盖。各县区交通运输局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每年4月份前,要制定出本年度本部门普法培训计划,内容要包括培训人员、培训时长和培训内容,定期开展全员执法培训,在完成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学时的基础上,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建立全覆盖、分批次、有规划的基层综合执法职业化培训体系。

(三)加强交通运输行业法治文化建设

1.通过深入组织开展以法律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乡村、进工地、进场站、进车船为主的“法律七进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大力推进法治文化交通运输阵地建设。在机关和单位建设法治宣传长廊、法治文化墙,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开辟机场、高铁站、车站、物流园区等法治文化宣传专栏;设立政务大厅、驾校、检测站、维修厂等法治文化宣传点;积极开展《山西省旅游公路管理办法》在乡村的宣传,不断深化农村公路依法治理;结合公路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交通法治文化阵地;法治文化阵地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阵地提档升级”专项行动,鼓励有条件的交通运输执法单位建设法治文化阵地,积极申报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2.通过深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宣传月”“交通运输扫黑除恶宣传”“信用交通宣传月”“路政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以及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等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普法知识竞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开展法治文化进交通活动,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3.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法律法规进企业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化交通运输企业和行业协会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信用交通省”创建相结合,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健全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支持和引导交通运输企业、行业协会根据自身条件加强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探索开展具有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

(四)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实效性

1.在立法、执法、化解争议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积极促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具体落地。在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论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逐步建立健全交通运输部门新闻发言人机制,解读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解决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交通运输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正式公布时,一般应当同步进行解读。

在交通运输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的普法宣传,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

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针对执法对象,采取事前精准普法、事中跟踪指导、事后集中普法、“现场说法”等方式,推动“静态普法”向“动态普法”转变。

在化解交通运输行业争议中强化普法,向行政复议申请人、诉讼相对人和信访人员讲解行政争议涉及的相关法律问题,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合理表达诉求。

2.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交通运输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逐步培育本地区、本部门的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

3.创新普法内容和形式。创新普法内容,适应人民群众对交通运输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交通运输行业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开辟传统媒体和网络等新媒体多元化普法阵地,推广普法视频、普法文刊、普法主题活动,继续开展“抖音普法”活动,加强微信、微电影、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工作中的应用,利用新媒体新技术,加强交通运输法律法规政策的日常宣贯工作。

三、组织领导与保障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充分认识做好“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从建设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促进交通运输事业发展的高度,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

市交通运输局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局法治建设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开展。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文明创建考核内容,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领导。

(二)落实普法责任制

1.全市各级执法机构要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明确普法责任分工和普法工作重点。

2.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3.完善交通运输行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普法中的作用,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加强交通运输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健全完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

4.认真落实执行普法年度工作报告制度。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每季度报送普法工作动态信息不少于1条;每季度报送1篇以上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积极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在每年4月份前,将上年度普法工作总结和本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报市局法治建设领导组办公室备案(邮箱:czsjtysjfgk@163.com)。报送信息量和采用率将纳入法治工作目标考核。

(三)加强经费保障

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强化经费保障,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按规定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重点保障、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加大对基层普法、欠发达地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确保交通运输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