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乡县生态保护技术中心 :
你中心报送的《关于洪水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工程项目试运行的请示》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我局于2014年10月24日组织武乡县环保局及有关专家对该项目进行了试生产现场检查,经研究决定,形成意见如下:
一、《武乡县洪水污水集中处理及回用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中核新能核工业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山西省环保厅于以晋环函[2009]183号文对该项目予以批复,该项目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4年7月底建设完成。建设地点位于洪水镇义安村西400米处,厂区占地面积10600平方米,处理能力为4000m3/d,集中处理马堡、新村等13个村和南坪等14个煤矿的生活用水和矿井水。建设过程中,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建设完成了各项环保设施,基本上达到了试生产条件,我局原则上同意进行试生产。
二、试生产期间,要按照环评和批复要求,认真调试环保设施,建设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加强环境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绿化硬化建设。
三、在试生产三个月内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