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
你单位报送的《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门诊楼、外科大楼、急诊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申请书》和长治市城区环保局对《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门诊楼、外科大楼、急诊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初审意见收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对《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长治医学院附属和平医院门诊楼、外科大楼、急诊楼项目位于长治市延安南路,解放东街以南,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门诊楼(地下一层,地上六层,局部四层,总建筑面积17877m2,)、外科大楼(地下一层,地上十二层,总建筑面积20908m2)、急诊楼(地上四层,总建筑面积2904m2),项目总投资9443.32万元,环保投资70万元。按照《报告书》中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和污染防治措施要求,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二、项目已建成,建设单位应对照《报告书》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逐项落实,并按规定程序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时要加强项目运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三、我局委托长治市城区环保局负责该项目的环境保护现场监督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评文件送长治市城区环保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2015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