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平顺虹梯关通天峡景区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西平顺虹梯关通天峡景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其它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我局于2015年10月9日组织平顺县环保局对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山西平顺虹梯关通天峡景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长治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平顺县环保局出具的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平顺虹梯关通天峡景区位于长治市平顺县虹梯关乡虹霓大峡谷内,景区整体规划面积约52km2。景区分三期建设,本项目为一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入口服务中心、峡谷风情观光区、宗教养身度假区和景区道路、停车场、管理楼等基础设施,以及公用设施、给排水工程和环保工程等。2011年8月4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备案[2011]353号文件对项目进行备案。2013年5月,山西省化工设计院编制完成了《山西平顺虹梯关通天峡景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环境影响报书》。2013年8月1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3]1061号文批复了该工程环境影响报书。2010年10月山西平顺虹梯关通天峡景区开发项目一期工程开工建设,并于2014年5月基本建成。该项目实际总投资1555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0万元,占总投资5.9%。
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长治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提交的竣工验收调查报告结果表明,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意工程正式投运。
三、我局委托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平顺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