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留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局报送的《上党城镇群路网工程长治至屯留城际连接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及其它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我局于2015年10月28日组织屯留县环保局对工程环保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根据《上党城镇群路网工程长治至屯留城际连接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屯留县环境监测站编制)及屯留县环保局出具的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上党城镇群路网工程屯留连接线属于长治市路网工程的一支,线路起点位于屯留县康庄工业园区转盘西,终点位于屯留县南外环路延伸段。线路全长:10.575公里(其中新建4.62公里,利旧进行改扩建5.955公里)。按照双向六车道城市主干路(Ⅱ)级标准建设,设计行车速度50公里/小时,规划红线宽度50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叉工程、桥涵工程、排水照明工程及绿化工程等。2011年5月5日,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资环发[2011]550号对该项目进行立项,煤炭工业太原设计研究院编制《上党城镇群路网工程长治至屯留城际连接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1年10月24日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以晋环函[2011]2307号文件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了批复。项目开工日期为2011年6月10日,2012年6月21日全线完工并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31967.0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57.64万元,占总投资的1.7%。
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屯留县环境监测站提交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明,工程较好得落实了工程设计方案、环境影响报告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生态防治措施与建议,工程建设未对周边生态造成明显的破坏,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意工程正式投运。
三、我局委托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屯留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