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你处报送的《关于请批复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函》及其它相关验收材料收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有关规定, 2015年11月21日晋中市环保局与我局联合组织了工程环保设施建设情况现场检查。根据《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编制)及武乡县环保局出具的同意项目竣工验收的意见,经研究,现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如下:
一、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以下简称“平榆高速”)起点位于平遥县侯翼村南,与汾阳至平遥高速公路平遥枢纽相接,终点止于榆社县赵道峪村北,与榆社至和顺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83.066km,其中,长治市境内路线全长18.524km,全部位于武乡县境内。全线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标准建设,其中起点至梁坡底段设计行车速度100km/h,路基宽度26.0m,梁坡底至终点段设计行车速度80km/h,路基宽度24.5m,公路永久占地419.1818hm2,临时占地45.16hm2,路基土石方1110.74万m3,防护及排水工程59.88万m3,沥青硂路面167.7459万m2,水泥硂路面17.2515万m2,设隧道16290.65m/3座,特大桥3780m/2座,大桥13546.43m/46座,中桥987.12m/13座,小桥260.32m/12座,天桥19座,涵洞120道,通道34道,互通式立交4处,分离式立交6处,服务区2处,收费站3处,另有管理中心1处、养护工区1处、隧道管理站3处均与收费站合建。项目总投资57.66亿元,其中环保投资6409.2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11%。
2006年12月,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交通发[2006]908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07年10月,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编制完成了《汾阳至邢台高速公路平遥~榆社段环境影响报告书》;2008年1月,原山西省环境保护局以晋环函[2008]22号文件批复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平榆高速公路由山西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院和山西交科公路勘察设计院共同设计,榆平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建设,2009年6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通车试运营。
二、工程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设过程中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批要求采取了相应的环保措施。山西省交通环境保护中心站提交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明,工程较好得落实了工程设计方案、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复中提出的生态防治措施与建议,工程建设未对周边生态造成明显的破坏,各项污染物排放可达到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工程具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原则同意该工程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同意工程正式投运。
三、我局委托长治市环境监察支队、武乡县环境保护局负责该项目竣工验收后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长治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