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过期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矿业权函〔2023〕73号)等相关规定,我局拟对1宗非煤矿山采矿权(清单附后)进行注销。
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名书面告知我局,并提交能够说明原因的相关证明材料。
如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或者矿业权人无法提交证明材料的,我局将按照程序注销相关矿业权。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土地复垦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成的,依法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联系人:岳工 联系电话:0355-2056619
范工联系电话:0355-2056619
附件:拟注销1宗非煤矿山采矿权清单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3日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局
拟列入采矿权注销非煤矿山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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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矿山名称 |
采矿许可证号 |
位置 |
开采矿种 |
采矿证有效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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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黎城东胜红芳建材有限公司 |
C1404002009087130031185 |
黎城县 |
建筑石料用灰岩 |
2021年11月9日至2024年9月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