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检查名称 | 行政检查依据 | 行政检查频次上限 | 行政检查标准 | 专项检查计划 | 备注 |
| 1 | 林木种子质量监督检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植物检疫条例》《林木种子质量管理办法》《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2.上级(国家林草局和省林草局)文件。 3.市监局文件。 |
年度检查不多于3次, 抽检企业的10%(年度) |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林木种子检验规程》《草种子检验规程》《林木种子质量分级》《乔木科草种子质量分级》《豆科草种子质量分级》等正式颁布实施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 2.山西省地方标准DB14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 |
按照企业的10%(年度)从市监局系统随机抽取。 | 主要配合省局和市监局开展检查工作;检查结果由省局和市监局公示。 |
| 2 | 涉企行政检查 | 1、《矿业权人勘查开采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13号令)。 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DZ/T0463-2024),请各省(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和专项抽查要求,认真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13号)与《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24〕83号),组织开展实地核查工作。 |
每年检查频次数不超过3次,实地核查按照不低于市级发证的矿山企业总数的5%(年度)摇号抽取。 | 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实地核查工作技术要求》(DZ/T0463-2024)执行。 | 1、省级发证矿山企业由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抽取摇号和确定专项名单,市级配合省厅专家组进行实地核查。 2、市级发证的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随机摇号产生不低于公示总数5%的矿业权人。 3、专项核查对象为:列入异常名录和严重失信名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信访举报的,自然资源部门根据日常监管和矿业秩序认为需要开展重点核查的、舆论反映有问题的等情形产生的矿业权,纳入当年实地核查计划。 |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4]213号)。 2、《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办发〔2024]83号)。 |
| 3 | 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督检查(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检查工作) | 1.《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03年国务院令第394号) 2、《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第二十六条 规定:省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要求,采取随机摇号的方式,按照不低于百分之十的比例确定抽查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组织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情况和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检查工作)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第二条 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以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地质灾害防治活动 | 配合省自然资源厅开展检查工作 |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第二十八条 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 |
| 4 | 对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活动的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科学研究、人工繁育、公众展示展演等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活动进行规范和监督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海关、铁路、道路、水运、民航、邮政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对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利用、运输、携带、寄递等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
年度检查不多于2次。 |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管理规范总则》 | 日常检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检查依据上级部署安排实施。 | |
| 5 | 对自然保护区的监督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其主管的自然保护区的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检查者应当为被检查的单位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 年度检查不多于4次。 |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 | 日常检查制定年度工作计划,专项检查依据上级部署安排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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