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现将长治市国土资源局对登记区长治市英雄中路110号长治宾馆院内东侧,长治宾馆宗地申请土地登记的审核情况予以公布(详见下表),如对公布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及他项权利有异议者,请于2013年11月18日前,到长治市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复查手续(联系电话:2114747),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认为上述公布的权益有效,将准于登记注册。
特此公告。
2013年11月1日
| 土地使用者 | 土地座落 | 面积(M2) | 权属性质 | 使用权类型 | 四 至 |
| 长治宾馆 | 长治市英雄中路110号 | 3590.46 平方米 |
国有土地 使用权 |
划拨 | 东至:新华菜场居民区 |
| 南至:长治市体育局 | |||||
| 西至:金百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 北至:新华菜场居民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