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长治市宇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使用权置换方案的批复》(长政函〔2021〕82号),我局拟以置换方式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面积7306.56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权终止日期2056年12月28日。

  特此公告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