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备注

1

晋(2019)城区不动产权第0030815号;晋(2019)城区不动产权第0030816号

李贵香

马仁则

房屋所有权

长治市红星街25院15楼38号楼1单元1层1房

140403105006GB00037F00150001


2

长房权证城私字第0010415号

李贵香

马仁则

房屋使用权

长治市红星街25院15楼38号楼1单元1层1房

140403105006GB00037F00150001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