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 0500-B-01601-140400 | 违反规定侵犯电力等公共设施的处罚 流程图 |
1、对擅自安装、使用电网行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第一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
单位和个人 | 治安支队 | 无 | 无 | 常用 | 市县共同行使 | 保留 | |
0500-B-01602-140400 | 2、对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行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一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 |
单位和个人 | 治安支队 | 无 | 无 | 常用 | 市县共同行使 | 保留 | |||
0500-B-01603-140400 | 3、对道路施工不设置安全防护设施行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
单位和个人 | 治安支队 | 无 | 无 | 常用 | 市县共同行使 | 保留 | |||
16 | 0500-B-01604-140400 | 同上 | 4、对故意损毁、移动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行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第二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 |
单位和个人 | 治安支队 | 无 | 无 | 常用 | 市县共同行使 | 保留 | |
0500-B-01605-140400 | 5、对盗窃、损毁路面公共设施行为的处罚 |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第三项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
单位和个人 | 治安支队 | 无 | 无 | 常用 | 市县共同行使 | 保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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