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0500-B-01701-140400 对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的处罚


流程图
1、对擅自变更大型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举办规模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
第二十条
第一款承办者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或者擅自扩大大型群众性活动的举办规模的,由公安机关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和个人 治安支队 常用 市县共同行使 保留  
0500-B-01702-140400 2、对未经许可举办大型活动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505号)
第二十条第二款未经公安机关安全许可的大型群众性活动由公安机关予以取缔,对承办者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 治安支队 常用 市县共同行使 保留  
17 0500-B-01703-140400 对违反规定举办大型活动的处罚 3、对举办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
第二十一条    承办者或者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管理者违反本条例规定致使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治安案件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 治安支队 常用 市县共同行使 保留  
0500-B-01704-140400 4、对举办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不处置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5号)
第二十二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 治安支队 常用 市县共同行使 保留  
0500-B-01705-140400 5、对举办大型活动发生安全事故不报告的处罚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十八条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责令停止活动,立即疏散。对组织者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法规】《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6号)
第二十二条    在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过程中发生公共安全事故,安全责任人不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或者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由公安机关对安全责任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单位和个人 治安支队 常用 市县共同行使 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