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1236931-5/2021-05083
- 成文时间:2021年06月19日
- 发布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发布日期:2021年06月19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 长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国资委)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1-06-19 发布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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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抽查事项 |
检查依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式 |
适用对象 |
抽查形式 |
备注 |
| 1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 |
对监管对象销售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 |
日常检查 |
|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修订)第四条 |
| 《民用爆炸物品销售许可实施办法》(2006年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令第18号,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9号修订)第二十四条 |
| 2 |
对民用爆炸物品产品质量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2009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订,2018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五部法律的决定》第三次修订)第八条 |
对监管对象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
日常检查 |
|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十五条 |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9号)第二十六条 |
| 3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三条 |
对监管对象安全生产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
日常检查 |
|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十四条 |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5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0号)第十九条 |
| 4 |
对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的行政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国务院令第466号公布,2014年《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
对监管对象生产情况开展行政检查 |
现场检查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企业 |
日常检查 |
|
| 《民用爆炸物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49号)第十九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