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关于做好2022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网上公示工作的通知》(长发改信用发〔2021〕417号)通知要求,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原则,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实施“双公示”工作方案。

一、高度重视,加强“双公示”组织保障

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打造透明政府和公信政府的重要体现,是促进简政放权、实现放管结合,推动政府职能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的有效手段。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为做好此项工作,现调整长治市科学技术局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公示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方晋斌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文代云   党组成员、副局长

赵斌录   党组成员、副局长

石军太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志炼   二级调研员

秦小红   副处级干部

马国勤   三级调研员

成员:  王旭辉   长治市引进国外智力(专家)服务中心主

孙晓钟   局办公室主任、四级调研员

李邵丽   局成果转化与区城创新科科长

解晨寰   局科技规划综合科科长

王  斐   局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科长

常春元   长治市科技创新研究院院长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双公示”工作在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秦小红同志牵头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科技规划综合科,办公室主任由解晨寰同志担任,负责协调联络本单位的“双公示”信息报送和其他相关工作。

二、细化分工,明确“双公示”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依据长治市发改委关于“双公示工作的有关要求,做好信用信息事务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按照长治市科学技术局的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要求,牵头统筹,负责数据复核、材料上报和制度完善。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用信息统一编号、登记备案并公布。负责监督相关业务科室建立台账、公示信息,确保“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示”。

相关业务科室职责: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科负责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确认,确认后的权力清单中涉及科室在办理完成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决定书后5日内,负责建立台账、审核信息,通过长治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报送,在“信用中国(山西长治)”网站公示。

长治市科技创新研究院:负责“双公示”信息发布的平台对接和数据推送等网络技术服务,负责“双公示”信息在长治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专栏发布。

三、核定标准,强化“双公示”制度体系

1、建立长效机制。相关业务科室按照法律法规,进一步严格行政许可及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做好档案材料归集、管理、共享和公示相关信息。建立权责清晰的分级负责机制和灵活高效的动态管理机制,及时调整公示信息,并向社会公布。

2、加强技术支撑。按照长治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规划和落实“双公示”工作的现实需要,加快推进科技系统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确保各类信用信息数据准确、高效、便捷地实现公开公示。长治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将在显著位置开辟专题栏目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确保全公示,无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