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决定部门

行政职权类别

项目名称

设定依据

行政相对人

1

长治市科学技术局

行政处罚

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活动中弄虚作假,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处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五十条。

2、《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