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各考点学校:
根据市事业单位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长治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定于2020年8月9日进行,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考试各项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长治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务工作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治市教育局
2020年7月17日
长治市2019年度
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务工作
实施方案
长治市2019年度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定于2020年8月9日进行,考务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为确保本次考试各项考务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领导同志的指示要求,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做好考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考务制度、完善考务程序、强化考试监督检查,为考生提供公平、健康、安全的考试环境。
二、组织机构
此次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领导下成立市直学校公开招聘考试领导组,行使领导职责,负责协调处理考试期间的相关事宜。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人事科,具体组织各项考务工作。具体实施由市一中、市二中、市四中、市五中、市六中、市七中、市八中、市十中、市十六中9所学校承担,并由市教育局与考点学校主考签订责任书。
(一)考试领导组
组 长:牛玉书 市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孙 琪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韩 兵 市财政局副局长
闫建平 市编办副主任
王晓青 市教育局副局长
王文斌 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亚东 市教育局副局长
畅群刚 市教育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 员:秦惠忠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科长
王 霞 市财政局教科文科科长
郭维军 市编办事业机构编制科科长
张春燕 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
李彦清 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
程宴兵 市教育局体卫艺科科长
(二)考试领导组下设考务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春燕
办公室下设考务组、监督组、试卷组、疫情防控组、应急处置组、综治组、后勤组、值班组、经费组、宣传组。
1.考务组
组 长:张春燕
成 员:任文秋 秦 毅 刘文俊
职 责:负责考试有关日常工作安排;负责协调考试实施过程中的考务工作。
2.监督组
组 长:弓晓东
成 员:范子枪 景玉洁 主控室3人
职 责:负责考试实施过程中的考务监督;受理处置考试期间的信访举报工作;负责主控室考点和巡查平台互联互通。
3.试卷组
组 长:路 中
成 员:李延庆 李建国 李清宝 马玉平 公安1人,保密1人
职 责:负责试卷的运送、交接、分发和保管,确保试卷安全、保密,保证试卷交接手续完整齐全,试卷运送安全准时。
4.疫情防控组
组 长:程宴兵
成 员:张雨晗 窦 晶 李亚冰
职 责:负责考试实施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受理处置考试期间的疫情突发情况。
5.应急处置组
组 长:张春燕
成 员:任文秋
职 责:负责处置考试过程中的突发事件,保障考试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6.综治组
组 长:李彦清
成 员:郭云芬 李沂金 公安、电力、无线电管理等有关单位人员。
职 责:遇到各种突发事件时,与驻地公安派出所取得联系,保障考试安全正常进行;负责协调、联系公安、电力、无委、保密等工作人员。
7.后勤组
组 长:冯红伟
成 员:董 铭 申 艳 赵思然
职 责:负责安排考务有关工作人员食宿;负责考试期间车辆的调度安排;负责考试其它后勤保障工作。
8.经费组
组 长:冯主文
成 员:陈 杰 吴 丽
职 责:负责考试经费的对账、收支工作。
9.宣传组
组 长:杨 辉
成 员:有关新闻单位人员
职 责:负责考试宣传报道工作。
10.值班组
组 长:贾燕娥
成 员:吴艳琴 杨 菁 张浩帅 来 强 冯素斌
职 责:负责安排考试值班;负责通知巡视人员参加各 考点巡视、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考试情况的传达与报告。
(三)巡视组组长:
长治一中考点:段洁玉
长治二中考点:何洪波
长治四中考点:郭志刚
长治五中考点:崔云飞
长治六中考点:王春明
长治七中考点:王卫国
长治八中考点:魏持忠
长治十中考点:裴雄智
长治十六中考点:董茂才
(四)考点主考:
长治一中考点:马方则
长治二中考点:延庆余
长治四中考点:韩伟平
长治五中考点:王月书
长治六中考点:赵金胜
长治七中考点:张引祥
长治八中考点:尹明亮
长治十中考点:臧杰华
长治十六中考点:燕安龙
三、笔试时间、科目与答题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8月9日(星期日)
上午:8:00—9:3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教育基础理论》(《专业知识》)
(二)答题方式
本次考试客观题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主观题按试卷要求在规定区域内一律用黑色(蓝色)字迹的钢笔、圆珠笔、中性笔在专用答题纸上作答。
四、考点及考场设置
1.此次市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笔试考试共有考生10556人,共设考点9个,考场 384 个(含备用考场31个)。
2.每个考点的考务工作由考点校长(主考)负责。考务办公室与考点、考点与监考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分解到每个监考和工作人员。
3.本次考试每个考场30人,按6×5一条龙排序。每个考场设监考2名,全部使用学校在职教师,每10个普通考场设1个备用隔离考场(每考点不得少于3个),并配备备用监考,考点使用考场监控设备及配备手机屏蔽仪、手柄金属探测仪、体温测量仪,各考点根据考场数量配备相应的考务和防疫工作人员。
4.每个考点增设1名考点副主考,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确定1名巡视组长及两名巡视员,负责验收考点并处理考试期间各项考务相关事宜;安排两名以上专业医护人员,负责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医疗保障,以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5.每个考点确定交警2名,保障考试当天相关路段的交通顺畅;公安2名,负责考点安全保卫工作。
6.每个考点设医务室1个,负责处置考生因身体不适出现的应急情况。
7.无委会使用固定、流动设备,监控无线电作弊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制
笔试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严格实行考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分工合理、责任明确。考务领导组和考点主考、巡视组人员、保密人员签订责任书;考点主考和监考教师、考务工作人员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各个环节的责任落到实处。
安排组织好各环节的考务工作,明确考点、考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明确各岗位考务管理人员职责,落实考务工作要求、标准和时限,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按规定做好试卷管理,明确考点试卷运送、交接、保管各环节的工作要求,确保试卷安全保密。
做好考试值班工作,考试期间设值班室(值班电话:2058503、2058512),认真履行值班人员职责,实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二)全力做好疫情防控
在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的形势下,做好考试疫情防控工作不可有丝毫麻痹和懈怠。会同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及应急预案,认真落实考点考场、涉考场所的各项防疫措施。切实做好对考生及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测登记和新冠肺炎排查工作,增设副主考1名,专职负责涉疫常规工作和突发事件处置;考生及所有涉考工作人员提前14天监测体温,工作人员考前3天如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工作;对涉考场所无死角消毒,保证环境卫生、通风良好;考点配备充足的防疫物资,设置隔离通道和备用隔离考场。对考务人员、考生开展防疫培训、教育,确保各项措施落细落实。
(三)重点抓好关键环节
1.考前培训工作。组织召开考务工作人员培训动员会,部署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强调工作纪律,切实做好考点监考人员、考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认真学习掌握《考场规则》和《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及防疫工作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掌握笔试操作要求及步骤,掌握考场试卷管理规定和封装办法。做到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
2.考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要求完成考试实施工作,做到步调一致,标准一致,切实保证考务操作的每个环节都规范、严谨、高质量地完成,努力实现考务工作零差错,考务环节零缝隙。
监考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监考人员职责,做好考场的组织管理工作,组织考生有序进入考场,并认真核对考生身份,准确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及时回收考生体温监测表、缺考(违纪)人员答题卡并填涂缺考、违纪标识。发现冒名顶替者或身体不适的考生,要及时报告并迅速带离考场移交巡考人员。考试期间,除主考(副主考)、巡视人员外,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考场。考试中不得允许考生提前交卷退场。
监控人员负责对考场的试卷处理、应考人员通信工具携带等情况进行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向监考人员提出,并协助纠正处理,如遇复杂情况立即向主考报告处理。
3.试卷管理工作。试卷保管和交接时,如发现试卷种类、数量有误,包装、密封破损或更换过密封签,应立即逐级上报。接试卷要按规定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试卷交接双方均不得少于2人,由交接双方对试卷袋的种类、数量和包装密封情况当面进行检查、核对和清点,并在试卷交接单上签字。如遇特殊情况需启封备用卷,需经主考和巡视组批准、签字后启封。
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要妥善保管多余试卷和答题卡,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带出考场,不得抄写试题,并应制止考生将试卷、答题卡或抄写的试题带出考场。
考试完毕后,监考人员应迅速清点整理好试卷,到考务办公室按规定封装试卷、答题卡。经主考检查验收合格后,将试卷、答题卡交试卷保管人员保管。
(四)严肃考风考纪
1.加强诚信宣传。在考点醒目位置张贴宣传标语和各项考试规定,并于开考前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规则》、《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对考生进行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对于考试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规定严肃处理。
2.加强无线电和网络监控。针对利用无线电设备及互联网作弊等非法行为,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组织监测力量,对考点开展专项电磁环境监测,同时严格监控互联网上的相关信息,打击散布虚假信息、扰乱正常考试秩序的不法行为。
3.严格执行考试纪律。所有考场配备手机信号屏蔽仪,在考试期间对考场信号进行屏蔽。为考点配备金属探测仪,入考场前对考生所带随身物品进行检测,规定范围以外的物品应统一存放在考场物品存放处,不得带至座位。开考后对考生的身份证再次逐一进行验证。
4.严厉打击替考行为。严格执行《考场规则》,严把入场关和出场关。严格执行“两证一表不全不得入场”的规定,对未按规定要求携带准考证、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体温监测登记表的考生,一律不准进场。入场后,监考人员要认真核对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及考生体温监测表,核对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考生本人是否一致。如发现考生有替考行为的,按《考生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记入考场情况记录单。
5.严防无线电通讯作弊。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和无线耳机作弊的违纪行为,需要公安机关调查处置的,要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五)加大巡视监督力度
加强考务组织的监督检查,加大考试现场巡视力度。重点检查工作人员履行工作职责、执行考试纪律情况,严格查处内外勾结、串通作弊行为。巡视组在巡视过程中如发现监考人员不能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有权向主考提出撤换,由备用监考替补。
参与考试组织管理的各学校及单位,要在市教育局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按规定时间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要加强对考试全过程的监督检查,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加大对违纪人员的惩处力度;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统筹做好疫情防控,规范考务操作,积极稳妥地处理好考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笔试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