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法内容
(一)共性普法内容
1.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凝心铸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作为年度普法重要内容。(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办> 政策法规科)
2.深入宣传党内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九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责任科室:办公室<党办>)
3.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结合“12·4”国家宪法日,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和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创新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加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和广大教职工宪法学习教育。(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4.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山西省平安建设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科室:办公室 人事科 思政科 安全科 政策法规科)
(二)个性普法内容:学习宣传教育法律法规
1.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小学安全管理条例》《山西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办法》。(责任科室:办公室 安全科 体卫艺科 电化教育中心)
2.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责任科室:基教科 幼教办 政策法规科)
3.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责任科室:职教科 基教科 校外培训监管科 幼教办)
4.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 基教科 安全科 幼教办)
5.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实施细则》,中小学教师培训方面的各项规定,教师职称评聘有关规章。(责任科室:人事科 政策法规科 思政科)
6.学习宣传其他教育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山西省教育督导条例》。(责任科室:教育监察督导室 语委办)
7.学习宣传高考、中考、研究生考试、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教师资格考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任科室: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各相关科室)
二、普法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管理人员、教职工和学生;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人员;社会公众。
三、普法目标
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动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进一步提高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和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
四、普法举措
1.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将法治教育纳入教师培训内容,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
2.在学前教育宣传月,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宣传活动。
3.组织开展全市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
4.利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全民禁毒宣传月”“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活动。
5.贯彻落实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管理实施细则》,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
五、责任领导
长治市教育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郭兰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