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长治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建议》已收悉,贵委的提案对规范我市课后服务工作,巩固“双减”成果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意义。现对该建议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课后服务内容质量的建议。为提高课后服务质量,市教育局制定了《长治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长治市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教办字〔2024〕18号),要求各学校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际效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丰富服务内容,既进行教育讲座、答疑解惑、培优辅差等知识辅导,同时也开展图书阅览、科普宣传、社团活动、体育比赛等校内活动,还结合实际组织劳动实践、研学旅行等校外实践,为学生提供更为多样化的课后服务,满足学生对课后服务的不同需求。下发《关于优化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课程设置的通知》(长教办函〔2023〕284号),对各县区、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课程设置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县区、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不断优化课后服务课程设置工作。
二、关于切实落实自愿参与原则的建议。各学校根据课后服务活动内容不同,实行走班制、大班制、跨班制、跨年级制等,不搞一刀切。课后服务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学生和家长根据家庭情况自主选择是否参加课后服务,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课后服务,也不得诱导、劝阻学生不参加课后服务。开展课后服务的学校要制作学生自愿参与课后服务申请书,由学生和家长填写申请书并签名,向学校提出参加课后服务的书面申请,学校留存备案,确保课后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关于加强收费与经费管理规范的建议。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的指导意见》(晋教〔2020〕2号)相关规定,课后服务可采取财政补贴、家长合理分担运行成本予以保障。2021年11月8日,市教育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税务局等部门联合出台了《长治市中小学课后服务专项经费使用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长教字〔2021〕65号),规定我市课后服务收费标准为:不超过2元/生、课时,市直学校双休日和寒暑假课后服务所需资金可由服务性收费解决。2023年12月,教育部出台《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课后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后,根据文件要求我市所有中小学校已全部暂停课后服务收费,2024年起我市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费用由市财政全额负担。
四、关于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的建议。2021年10月,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中共长治市委办公室 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办发〔2021〕27号),明确要求中小学校不得整体引进校外培训机构参与课后服务。为解决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专业教师不足问题,长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长治市教育局联合印发《关于招募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志愿者的公告》(长教办字〔2023〕20号),面向全社会招募专业人才和有资质的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到课后服务志愿者行列,目前市教育局已向市直各义务教育学校推送了第一批课后服务志愿者32人,由学校根据需求进行选择聘用。
长治市教育局
2025年9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