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卫国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上遏止我市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的很好,对于维护我市教育系统和谐稳定,保障青少年的安全和健康,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和指导意义。
二、关于您提出的建议需向您说明的是: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教育部门高度重视学生防溺水工作,深入学习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与要求,在做好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的基础上,扎实深入地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各项工作,目前,我市教育系统中小学生防溺水常态化工作共有以下内容:
1.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切实加大学生防溺水工作力度,逐级压实学生防溺水工作责任,把防溺水教育做实,把防溺水措施做细,把防溺水各项工作做到位。
2.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主动与有关部门定期对区域内学校周边的河、塘、沟、渠以及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水域进行排查,提醒相关部门不断更新和完善危险水域的安全隔离设施和警示标牌,加强对危险水域的检查巡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
3.全方位进行隐患排查,将学校周边水域情况纳入学校综合治理工作。摸清学校周边河流、水库、鱼塘、建筑沙坑、枯井、洪水易塌方等危险地域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处理,将隐患控制在最低限度。
4.加大防溺水宣传教育力度,利用长治市学校安全教育平台“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活动,使学生和家长都受到实实在在的教育;同时,充分利用主题班会、校报、广播、宣传栏、显示屏等形式,以事实案例教育人、警醒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入剖析造成溺水事故的各方面原因、事故发生后的各种伤害,让学生心灵受到震撼,让每名学生都牢记“六不”(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对危险水域产生警惕,切实提高学生避险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5.强化家校共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委会、家长会的家校沟通作用,结合季节特点及时将各类安全教育内容提示到每一位家长,督促家长切实加强对学生的安全监管职责,尤其是加强在学生离校期间的监管力度,强化家长节假日对学生防溺水的监管。各学校在节假日前或其他关键时间节点,将“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安全提示及时通知到每一个家庭,并以回执、回复等多种形式检验告知效果,切实做到“预防在先、教育在前”,从根本上消除溺水隐患。
6.暑期及汛期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各类值班人员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及时进行信息沟通,确保工作上传下达顺畅无阻,做到早预防、早准备、早处置,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师生生命安全。
对于学生安全,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我们必须看到,在我市中小学生防溺水的工作中还有很多不足。
三、关于您提出的“关于从源头遏止我市中小学生溺水事故的建议”,我们将作进一步研究,继续加强管理督导,强化落实以下几方面工作:
1.正值暑期及汛期,未成年人涉水行为增多,意外溺水事故进入易发期、多发期、高发期。结合我市下发的暑期及汛期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的各项工作,要求各地、各校将附近水域安全管理情况进行再一次摸排,并联系相关部门做好安全防护设施的完善工作。城镇学校及时排查校内建筑、围墙、楼顶、车棚、树木等是否存在倾斜、漏雨、下陷、倾倒的隐患,并积极整改;农村学校侧重于对地处低洼、河道、山体下等易受地质灾害影响的隐患排查,并随时关注气象预警。对于未落实相关工作的学校和地区,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各县区、各学校定期对学校周边的河、塘、沟、渠以及学生上下学途经的水域进行排查,摸清学校周边河流、水库、鱼塘、建筑沙坑、枯井、洪水易塌方等危险地域情况,提醒相关部门不断更新和完善危险水域的安全隔离设施和警示标牌,加强对危险水域的检查巡逻,及时消除各类隐患,将学校周边水域情况纳入学校综合治理工作并纳入各级考核。
3.加强防溺水安全教育,完善家校共管体系建设。针对防溺水工作,各县区、各学校从实际出发,采用专题课、家长会、长治市安全教育平台、校园广播、发放知识手册、防溺水一封信、微信平台提醒等多种形式,对广大师生及家长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通过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预防溺水安全提醒,提高师生及家长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掌握必要的防溺水常识和急救知识。特别要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安全教育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教育学生远离危险场所,规避安全风险,牢记防溺水“六不”要求。同时,要求各位家长切实履行好学生假期安全的监管责任,不断的提升每一位家长的安全监管意识和能力,让家长切实承担起学生脱离学校监管后的监护责任,最大程度提高广大师生和家长的安全意识,让孩子远离溺水伤害。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长治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