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宋文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幼儿“入园难”问题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您的提案结合实际,指出了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一些问题,切中要害,深入而具体,对我们以问题为导向做好学前教育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关于“深挖现有公办幼儿园潜力”的建议
2011年以来,我市认真实施一期、二期、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学前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是仍然存在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尤其在我市主城区和县城“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根据国家安排部署,下一步将制定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继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一是科学规划布局。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县为单位制定公办幼儿园布局规划,选定具体位置,明确服务范围,确定建设规模,确保优先建设,确保逐年新建改扩建一批公办园。大力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原则上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园,大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小村联合办园,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二是积极挖潜扩大增量。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为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三是多形式扩大主城区公办学前教育资源。针对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短缺问题,2021年,市教育局会同潞州区政府制定了《扩大主城区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方案》, 计划到2023年底,通过新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规范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使用等方式,在主城区新增公办幼儿园11所,增加公办学位3150个,切实提高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目前以上幼儿园建设项目均已开始实施,正在按照时间节点稳步推进。
二、关于“加强幼教队伍师资建设”的建议
一是落实《关于统筹编制资源加强公办幼儿园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晋编办字〔2018〕119号)精神和要求,做好公办园机构设置、编制配置等工作,为公办园调整核定编制,补充一批在编公办幼儿教师。近年来,全市招聘在编公办幼儿教师共计500余名。二是根据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关于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补充公办幼儿园幼儿教师的意见》,继续鼓励各县区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为公办幼儿园补充教师,满足保教工作需求。目前全市已招聘政府购买服务性岗位幼儿教师1051名,通过劳务派遣方式补充幼儿教师130名,极大地补充了幼儿教师队伍。三是加大幼儿教师培训力度。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教师培训网络,认真组织园长和教师全员培训,以需求为导向,多渠道、多形式开展以如何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切实提高园长、教师们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实践能力。下一步还将继续督促指导各县区加大幼儿教师补充力度,提高教师工资待遇,进一步稳定教师队伍,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需求。
三、关于“建立全市网上幼儿园招生报名系统”的建议
我们将认真考虑您的建议,开展相关调研,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公办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确保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四、加大对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2017年以来,我市在规范民办园办园行为和提高保教质量的基础上,引导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目前全市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38所,各县区通过落实生均财政补助(每生每年600元)、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予以扶持,受益幼儿近2万4千名。同时民办幼儿园在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享有同等地位。
五、关于“积极推进社会合作力量办园”的建议
我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健全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制定出台了《长治市深化幼儿园办园模式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实施方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更多举办普惠性幼儿园。可以采取公建民营、民建公办、民办公助等办园模式,发展民办学前教育,增加优质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同时将提供普惠性学位数量和办园质量作为奖补和支持的重要依据,促进和保障民办学前教育发展。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长治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