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于广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中小学生在校时间的建议》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严禁将课后服务变为集体教学或集体补课,禁止各校出现的“双休”改“单休”,随意增加早晚自习的建议
课后服务主要解决家长无力照管、提出相关申请的学生,不具备强制性,我市开展课后服务工作,一是坚持学生自愿的原则。规定严禁学校强迫学生延时离校或在校园开放时强迫学生到校,规定任何学校不得以开展课后服务为名,要求学生统一提前上学或推后放学,也不得统一组织学生休息日到校。二是规定课后服务时间。严格要求提供下午放学后免费托管服务的学校,结合家长、学生意愿和学校实际合理确定托管时间。三是坚持活动为主。规定学校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不得因开展课后服务而改变正常的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教学进度,严禁利用课后服务时间讲授新课。
二、关于科学制定适合我市实际的,中小学生在校时间规定的建议
我市十分重视广大中小学学生的身心健康,不断加强学生睡眠管理,保证学生睡眠时间。要求学校、家长、社会共同努力,保障规定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要求小学生21:30时前就寝,初中生22时前就寝,高中生23时前就寝,各学段学生均安排午休。
三、关于加强监管,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的建议
我们将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开展督导检查,通过自查、跨地区交叉检查、随机抽查、实地督查等多种方式对县区减负工作进行督导,并向社会公布结果,定期开展减负工作评议考核,落实督学责任区制度,每学期向社会公布督导结果,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减负工作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地方及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问责,确保减负工作落实到位。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长治市教育局
2021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