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韩满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市学校食堂饭菜质量与安全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是关于加强营养配餐管理、提升饭菜质量与多样性长治市教育局着眼学生健康成长,会同卫健部门出台《长治市学生餐营养指南》,要求各级各校要以改善学生营养、增强学生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宗旨。2024年9月11日长治市教育局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二十条,要求学校定期将带量食谱、饭菜价格公示,主动接受学校师生、家长和膳食委员会的监督;第二十一条就餐场所显要位置公示膳食委员会人员信息和联系方式,并长期公示市、县两级教育部门投诉电话,同时设置校长信箱。学校应定期公布投诉或举报的处理情况。

是关于强化食品安全监管2025年6月长治市教育局、长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审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局、农业农村局等八部门编制的《长治市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里面第三部分食堂管理涵盖了食材采购、进货查验与索证索票等关键环节的要求。并在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第十二条中明确提出学校应建立服务企业评议制度,定期对学校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商、供餐服务企业进行综合评议,对评议不合格、违反有关规章制度拒不改正、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食材供应商、供餐服务企业,应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报教育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学校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服务或学校供餐服务。

每年按省教育厅要求开展营养指导能力提升培训,组织市直学校和县区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线上培训。

是关于完善监督机制长治市教育局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 家长委员会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各校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委员会一般不少于7人,原则上每个年级至少有一名学生家长参与,可以对营养配餐、卫生状况、招标采购、供货验收、经费管理等进行检查监督。

是关于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针对学校“两员”工资待遇偏低以及自营食堂运营经费不足问题,市教育局联合市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学校“两员”工资待遇及保障学校食堂运营经费的通知》,明确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两员”工资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合理提高主厨工资待遇,市财政对武乡、沁县、黎城、壶关、平顺等5个财政困难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学校“两员”人员定额补助按500元/月/人(每年10个月)发放,并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变动情况适时调整,小规模学校自营食堂的人员工资、水电煤气、易耗品、零星维修等合理运营成本不足部分,由各县区财政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助,市直学校由市财政酌情予以补助。


长治市教育局

2025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