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闫建昌代表:

您好!您与其他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改善教室光环境和空气环境 着力打造健康校园”的建议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您的这一建议提得很好,对于促进我市学校卫生健康教育工作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价值的和借鉴意义。

改造教室光环境和空气环境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对为学生提供舒适明亮健康清新的学习环境、呵护师生身体健康意义重大。你们的建议充分关注到了这一点,从借助智能物联控制平台实现设备运行状态、室内空气质量可视化在线监测、保护学生视力、降低病毒传播风险和教室能耗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为长治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教室进行光环境和空气环境优化改造”这一建设性建议。

二、需要向您说明的是,我们一贯高度重视学校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的光环境和空气环境等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做了多方面工作。近年来,我们结合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国家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等工作,深入推动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室课桌椅和照明改造达标计划,严格按照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为学校新购置配备可调节高度课桌椅,或补充更新符合学生用眼卫生标准的护眼节能灯具等,对学校教室等场所光环境和空气环境进行了一系列改造。学校教室照明等设施以及教材、考试试卷等用品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2023年公共卫生国家随机监督抽查工作情况的通报》显示,我市学校教学和生活环境卫生管理教室采光、教室照明、课桌椅配齐等指标符合率及达标率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三、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进一步研究,积极稳妥地加以落实。一是继续结合学校新建和改扩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国家公共卫生随机监督抽查等工作,深入落实中小学校(幼儿园)照明改造达标计划,持续改造学校教室等场所光环境和空气环境,为学校配备或更新符合学生用眼卫生标准的护眼节能灯具等照明设备。二是积极推动教育装备标准化建设,通过增加窗口数量、面积和采用有利于学生视力健康的照明设备(标准护眼灯具)等举措,对教室、宿舍、图书馆、阅览室等场所的采光、照明、通风等设施进行集中改造,进一步提升这些场所采光、照明、通风标准;新建和改扩建学校严格按照标准建设光环境。三是通过适当渠道建议政府加大政策及预算保障,持续深入推动学校健康教育照明改造。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长治市教育局

2024年10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