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
通 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规章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我委制定了《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予印发,自2025年10月10日起执行,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关于印发《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
通 知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中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等法律规章及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25)》,我委制定了《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现予印发,自2025年10月10日起执行,请结合实际认真落实。
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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