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长治市财政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关心关切,持续深化财政领域信息公开,以公开促落实、强监管、优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市财政局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网站日常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惠民惠农补贴政策乡村振兴资金、政府采购等信息,全年累计发布信息987条,其中:概况类信息9政务动态信息32信息公开目录信息946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市财政局不断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接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6,均按规定时限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市财政局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及会议精神,准确把握新任务新要求,压实主体责任,严把信息审核关口,及时发布财政相关政务信息和工作新闻。

(四)监督保障情况。市财政局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督促指导县区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主动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4.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0

0

0

0

0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3

0

0

0

0

0

1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6

0

0

0

0

0

1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市财政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存在一些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文件公开不及时,个别标注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开发布,导致大众对新政策掌握不到位;二是财政政策解读形式单一,出台的新政策文件仅发布文字解读文件,没有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解读。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财政政策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业务能力。二是压实公开责任,坚持“谁起草、谁负责、谁公开”原则,明确责任主体,规范公文起草、审核、签发、发布全流程,严把审核关口,确保按时发布公开文件。三是提升解读质效,聚焦社会焦点和群众关切,丰富解读载体,深化解读深度,拓展传播范围,及时更新财政动态信息,让财政政策更接地气、更入人心,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长治市财政局未发生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收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