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年—2025年)》工作要求,现将长治市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2025年,长治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全方位提升依法行政能力,高水平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强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财政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和首要任务,紧密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把其中确保财政法治建设不偏航、不走样。二是健全学习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财政干部任职教育、业务理论等各类培训的必修课程,引导干部职工深刻领会思想精髓,不断增强财政法治意识和履职能力。三是深化学习教育。常态化开展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全年组织12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定期开展专题研讨,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实里走。
(二)完善制度体系,提升依法行政规范化水平。一是扎实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聚焦与党中央大政方针、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一致,与上位法规相抵触或已被新法规、规章替代的规范性文件,对现有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共清理文件41件,其中:保留21件,废止20件,有效维护了制度文件的统一性和时效性。二是深化法律顾问制度应用。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大财政管理、合同签订、重大资金支出等关键环节,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提供精准法律意见。同时为政府采购处罚、投诉处理等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协助完善财政执法流程,确保执法程序合法、证据充分、适用法律准确,显著提升执法公信力。全年累计审查合同等文件21件、投诉事项31件、行政处罚事项4件及其他各类事项22件。
(三)提升执法质量,筑牢公正执法坚实屏障。一是健全执法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公开行政权力清单,明确行政机关具体执法职责、内设执法机构分工等,为规范执法奠定基础。二是优化执法流程。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行政执法流程图、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行政执法程序制度等配套文件,执法人员对执法检查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归档管理等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确保执法行为阳光透明、接受社会全程监督。三是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机制,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人员名录库,实现随机抽查事项全覆盖,提升监管效能。四是建强执法队伍。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山西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全局35名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均已取得相应资格,执法队伍专业素养持续提升。
(四)深化普法宣传,营造依法理财良好氛围。一是聚焦重点法规学习。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需求,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新修订的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预算绩效管理、政府债务管理等财政制度。结合财会监督工作要求,大力宣传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制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二是依托节点开展宣传。以“12· 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全市财政系统参与有奖问答活动,通过局机关大厅显示屏、工作微信群等载体推送宣传标语,业务科室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服务等形式,广泛传播财政法治理念。三是健全全员学习机制。通过12期“行政执法大讲堂”、“财政一月一培训”等专题学习,推动财政法律法规学习全覆盖、常态化,为依法理财筑牢思想基础。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2025年,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仍存在差距,主要体现在:一是部分干部“重业务、轻法治”倾向明显,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提升;二是抓工作存在“重部署、轻落实”现象,考核结果运用不够充分,问责力度不足;三是行政执法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执法程序规范性和执法档案管理标准化程度需进一步提升。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增强法治意识。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年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24次、中心组学习12次、研讨交流6次,涵盖学习内容150余项,引导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将“两个维护”融入财政工作各环节。广泛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通过廉政警示教育、主题读书日、主题征文等活动,厚植法治文化。常态化开展“财政讲堂”“执法大讲堂”等,持续深化学习交流,推动法治学习走深走实。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纳入财政工作全局统筹谋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与责任分工,发挥财政普法工作效能,确保法治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
(三)完善决策机制,提升行政效能。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年度预算编制、重大资金分配、重点项目立项等关键事项,坚持会前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会中集体研究、民主讨论,会后分工落实、跟踪问效,既汇聚集体智慧,又坚持党组统一领导,保障决策科学民主高效。全年累计召开党组会议24次,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10项,决策质量持续提升。
(四)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法治基础。将法治教育纳入财政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系统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提升依法理财能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展精准普法。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严格人员管理、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
四、本部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情况
根据《关于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切实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通知》要求,经统计,2025年1月1日以来,我局未收到针对本部门的法院生效裁判。
五、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长治市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凝心聚力、奋发进取,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是深化法治能力建设。开展精准化培训,聚焦预算绩效、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地方债务、财政监督等重点领域,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培训计划,着力提升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强化绩效导向与各类预算有效衔接,盘活存量资源资产,提升资金配置效率。优化财政体制,进一步规范市以下财力划分,健全转移支付调控机制,推动财政资金向重点发展领域倾斜。完善风险防控机制,升级债务监测与预警体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制度,守住财政安全底线。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夯实资产管理和监督基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规范采购行为,完善责任制建设,优化政采领域营商环境。
三是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决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推动财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将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体现在财政政策制定、资金安排、管理服务全过程。加强党的建设,打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建强干部队伍,培育忠诚干净担当的财政铁军,为财政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组织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