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企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企业申请,经长治市应急管理局2025年第4次、5、第6行政许可联席会议2025年第11次、第12次、第13次局党委会审议,决定对武乡县瑞华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9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延期;襄垣县正和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襄垣县滨河东路加油站3家企业颁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对延长中化石油销售(山西)有限公司长治市屯留区建设南路加油站等4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变更;对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西长治潞城辛安加油站等3家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取证企业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对取证后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和违法生产的,要依法予以查处。对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要督促企业落实好停产后的安全防范措施。

附件:许可证延期、初领、变更和注销企业名单(2025.7.9)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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