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省安监局关于印发2011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晋安监管二字[2011]2号)要求,市局制定了《长治市2011年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同时,请各单位将本县(市、区)工作要点连同执法计划报市局综合监管二科。

联系人:李向兵,联系电话:3083200。

 

                                 二O一一年五月十二日

 

 

长治市2011年重点行业(领域)

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要点

 

2011年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省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晋安监管二字[2010]7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主要抓手,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深入开展创建本质安全型城市(企业)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切实抓好“三深化、三推进”(深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深化政府依法监管,深化重大隐患整治,推进技术进步,推进基层基础,推进长效机制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发生,促进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确保实现“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建设,形成部门监管合力

根据我局对交通、电力、建筑、消防、旅游、水利等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的特点,2011年,要把《山西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和即将下发的《综合监管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和完善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协调联动机制,明确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认真研究国家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找准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积极主动地开展综合协调工作,进一步形成综合监管的工作合力,全面推进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市局拟于5月份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会议”,7月、12月各召开1次“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联席会议”,11月份组织相关企业参加省局组织的“重点行业安全生产理论成果研讨会”。

二、协同推进七大行业专项整治,夯实安全监管基础

2011年要突出煤炭、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电力、特种设备等六大重点行业,督促其持续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坚决落实总局36号令,加大对相关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执法力度,做好各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强化建筑领域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备案制度的落实,推动公路、铁路等行业“三同时”工作的全面开展。

(一)强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交通监管部门进一步深化和拓展“五整顿”、“三加强”各项工作措施,切实落实运输企业安全责任制;以道路客运安全为重点,严厉打击超员、超速和非法载客行为;支持配合有关部门部署开展的为期五年的创建“畅通县区”活动,降低交通违法违规变;支持配合相关部门通过完善GPS道路交通安全监控系统,全面推进“两客一危”车辆GPS终端安装。切实加强企业落实(2010)23号《通知》精神和力度,健全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指导协调农机部门继续开展“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有效降低农机事故。

(二)强化建筑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建设、交通、水利、铁路、电力等行业部门严格施工资质行政审批,加强本行业(领域)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以防坍塌、防高处坠落事故为重点,加强对在建工程涉及的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悬挑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施工部位和环节进行重点检查和治理,及时消除隐患。深化巩固钢管扣件专项整治成果,严厉打击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和施工过程中的“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推进全市所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施工企业2012年底前通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制认证;在深化“一保三防”(保安全投入、防高处坠落、防物体打击、防坍塌)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扩大专项整治的范围,重心放在抓源头上,开展“三无”(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无相应施工资质、无安全措施方案)专项整治工作。结合建设行业高峰时段安全特点,协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两次安全大检查。

(三)强化消防安全专项整治

督促市消防部门认真汲取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以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和高层、地下建筑物、娱乐场所、“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的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持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严厉打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对建设工程消防安全源头管理,依法落实有关部门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新开工建设项目产生先天性火灾隐患。加强城市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配合市公安消防支队,分别在全年三个“黄金周”前后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

(四)强化煤炭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2011年要督促煤矿企业主管部门巩固煤矿兼并重组成果,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主体,加强煤矿安全班组建设,做到“五个落实”(即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班组,指导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至班组,把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把党和政府对煤矿工作的关怀落实到班组),推进煤矿企业先抽后采、水害防治和井下防灾避险“六大系统”建设,切实抓好煤矿水、火、煤尘、顶板等灾害的防治,提升煤矿防范抵御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能力。会同煤炭行业部门对煤矿企业进行抽查,检查对有关证照和国家、省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

(五)强化电力企业安全专项整治

指导督促电力行业,紧紧围绕“三个突出”、“三个加强”,推进“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行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电力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和危险源辨识、分析、监控长效机制,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电力企业安全生产。年内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内电力企业灰渣库按规程作业情况、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二次抽查。

(六)强化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整治

会同市护路办、铁路部门和相关县(市、区),开展铁路道口安全专项整治,遏制铁路路外伤亡事故。年内对其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二次抽查检查。

(七)强化特种设备等部门专项整治

1、指导督促质监等部门抓好以锅炉等承压设备为重点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2、以贯彻落实“三个第一课”和“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协同市教委等有关部门做好季节性、时段性的教育安全大检查和突发性事件的参与工作。督促加强中小学生安全教育,防止踩踏、拥挤等事件的发生,旅游业要突出缆车等娱乐设施设备的检测检查。

3、积极配合气象、水利等部门开展好专项整治,增强安全预防能力;加强铁路道口和民航安全管理,协调督促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针对民航、市属和中央在长治企业安全特点,统一部署,制定统一检查方案,分别在春、秋两季开展集中安全检查活动。

4、协同旅游局、园林局、林业局等有关部门和各相关重点县市区,结合旅游行业特点,在旅游高峰时段有针对性地开展安全大检查。加强旅游、林业等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加大对旅游、林业等行业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建立景点、景区、公园、林区重大危险源登记制度;重点抽查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三、深入贯彻执行《通知》和《实施意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一)切实增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

各县市区、各行业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部署,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培训、网络、电视、墙报、刊物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省、市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强化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宣传贯彻,确保落实的覆盖面和实效性。指导督促企业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落实、基础扎实、投入到位、管理规范”的企业安全保障体系,确保安全投入和企业各层级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落实,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和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着力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按照国务院《通知》和省、市《实施意见》精神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工作原则,指导推动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做好各级目标责任书、安全承诺书签订等工作,全面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科技兴安战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指导服务企业以“企业达标、专业达标和岗位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活动。重点推进道路交通运输企业安全评估标准化,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铁路运输企业安全责任标准化,民航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标准化,电力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标准化,以及水利、军工、电信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推动企业提升安全管理水平。2011年在交通、电力等行业领域分别选择2-3家典型企业,完成安全标准化试点工作,2年内树立二级、三级标准化企业的标杆和样板,综合监管的行业中,煤矿所属企业要全部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其他行业也要严格按照标准化限期考核达标。市属企业和驻市省属、央企要全部达标。要督促指导煤炭管理部门开展好争创优秀安全班组、优秀班组长和优秀群监员的“争创三优”活动。要在所监管的行业领域中开展“争创红旗行业”和开展“本质安全型示范企业”创建活动,通过目标牵引和激励,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增强监管效果,促进工作落实;会同有关部门,深化消防防火墙建设和“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平安校园”、“平安农机”、“平安畅通县区” 等活动的创建工作,激发监管活力,增强监管合力。

(三)推进科技进步,强化科技防范

积极督促交通运输部门推广卫星定位动态监控和联网联控,所有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的道路专用车辆,旅游包车和三级以上班线客车安装使用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加强道路交通动态监管制度建设,实现全国联网联控,及时纠正查处车辆超速、超员等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在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研究相关标准规范,率先在铁路、公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的有关中央企业和大型企业开展试点;督促相关部门指导全市所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施工企业2012年底前通过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强制认证。会同市交管部门,在交通运输企业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推动科技兴安战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指导服务企业以“企业达标”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

协调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检查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各类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演练和人员培训。

四、严格执法,认真抓好事故查处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查处工作,是安全执法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对我们掌握国家政策法规和执法水平的检验,各级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要求,按照《山西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相关规定,对行业3至9人以上和市主要领导批示的生产事故依法组织调查处理;除煤矿、道路交通外,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救援和督导;严格落实事故查处分级挂牌督办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安委会《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和《较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领域)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工作程序,加强沟通协调,提高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效,发挥好挂牌督办制度的作用。对各市组织调查的较大事故,搞好跟踪督查,提高全市各地交通、建设等行业安全事故的结案率,严肃查处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行业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抓自身建设,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

要以建党90周年为契机,以深入开展创先争优和党风廉政建设活动为载体,以“五比五看”为标准,以提高素质、转变作风、推动监管为目标,广泛开展“争做安全发展忠诚卫士,创建为民务实清廉安监机构”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大力弘扬学习之风、奋斗之风、奉献之风,进一步增强监管队伍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加强监管队伍的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通过各种途径,提高自身的政治思想觉悟、理论素质、业务能力、组织能力、协调能力、表达能力、写作能力、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自律能力。年内,组织各县(市、区)分管综合监管工作领导或科室负责人参加省局组织的业务培训。通过培训,逐步加强行业部门监管队伍的素质。要按照争先创优活动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开展好各种活动,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坚决执行省委、省纪委提出的“五条禁令”,狠抓作风建设,加强内部管理,使所属人员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认真负责地开展工作。要加强调查研究,结合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基层、深入行业、深入企业开展专题调研,重实际、鼓实劲、办实事、求实效,不断研究综合监管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创出新思路、新方法、新措施,把综合监管工作抓细、抓实、抓出成效,提升综合协调监督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