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相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一系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全面推进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市局决定对全市冶金、有色、建材行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培(复)训,现在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复)训范围及对象:
全市冶金、有色、建材行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二、培(复)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础理论;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冶金建材等业务知识及事故处理等。
三、培(复)训时间:
第一期:2011年7月5日至7月7日
培训人员:郊区、城区、壶关县、长治县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第二期:2011年7月8日至7月10日
培训人员:长子县、潞城市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第三期:2011年7月11日至7月13日
培训人员:襄垣县、平顺县、沁源县、沁县、武乡县、黎城县相关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每期第一天上午为报到时间。
四、培(复)训地点:
长治市安全技术培训中心(长治市城东南路6号)。
五、培(复)训费用:
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共计550元。
六、培(复)训要求:
(一)、报到时需携带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格证书原件,手续不全者不予接收。
(二)、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责成专人按照培(复)训名单通知相关单位,确保本辖区企业参训。
(三)、参训企业接到培(复)训通知后,应立即安排落实相关培(复)训人员做好培(复)训准备,按时报到参训,不得无故不到或延期报到。
联系人:常晋梅
联系电话: 3080581(传真) 13935512963
附件:长治市冶金、有色、建材企业复训花名表
二O一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