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安监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安监局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廉政督查工作方案(晋安监监字[2011]11号)和市安监局年度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11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廉洁情况专项检查,为确保完成专项检查任务,具体工作情况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1年10月中旬—11月底。
二、检查对象
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安监局监管执法人员检查过的生产经营单位。
三、检查内容
(一)市县两级检查组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执行情况。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履行职责情况。
(三)以任何理由收受检查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各种礼金礼品情况。
(四)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检查的宴请,由检查单位和个人支付费用的娱乐、健身等活动情况。
(五)向检查单位和个人推销产品、书籍、音像制品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情况。
(六)借检查之机,违反规定公款旅游情况。
(七)基层站所建设情况。
四、督查方式
(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将2011年以来检查过的企业情况汇总后于
(二)、检查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看执法文书、发放问卷调查表、情况反馈等方式进行,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三个被检查过的生产经营单位,
1、听取汇报。检查组要听取各县安监局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市局检查组廉政情况的评价,安全生产监管廉政工作亟待解决的主要问题。
2、召开座谈会。参会人员由被检查过的非煤矿山及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化工、冶金等工贸行业等企业负责人参加,并对会议代表开展问卷调查。
3、个别谈话。谈话对象在被检查过的生产经营单位中确定。
4、查看执法文书。查看生产经营单位2011年以来市县两级安监部门下达的执法文书。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廉洁情况专项检查的组织领导,成立专项领导组。组长由谢斌同志担任,督查组成员有郝俊兴、韩艳波。联系电话:0355—3083985;电子邮箱:czajjjjz@163.com。
六、具体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廉洁情况专项检查,把此项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内容来对待,积极配合专项检查小组开展工作。
(二)实事求是,客观反映。接受检查的单位或个人,要实事求是地大胆反映问题,做到既客观反映问题,又不把问题扩大化。专项检查小组将对反映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格保密。
(三)发现问题,注重总结。检查组在检查中对发现带有规律性的问题要认真进行归类和总结,查找不足,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
附件:1、2011年长治市安监局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廉洁情况专项检查调查表
2、《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廉政督查的通知》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