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应急管理局,高新区、经开区管委会安全部门,局机关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部门全面履职的第三个年头。根据中央、省、市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有关会议精神,以及《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长政发[2021]1号)和市应急管理局确定的“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创标杆”工作部署,我市2021年应急管理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批示精神,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以隐患排查治理和专项整治为主线,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以安全生产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为保障,坚决杜绝重大事故,努力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为促进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一、积极作为,在构建无缝衔接的安全责任体系上创标杆
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实施细则,协调县区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指导各县区按照产业结构、地区生产总值和监管企业数量等,逐步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向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延伸并层层细化量化,将“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层层落在实处。(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
认真贯彻落实《长治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实施办法》,强化职能部门的行业管理、专业管理、综合监管;细化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在安全风险防控与突发事件应对处置中的工作职责,厘清责任边界,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健全“防救相承”的责任链条,消除责任盲区和管理漏洞;建立健全行政审批部门联席会议及信息通报制度,审批部门在行政审批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将情况抄告有关安全监管部门,安全监管部门在安全检查中发现的涉及审批手续、证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抄告审批部门,确保事前、事中、事后的“审管衔接”。(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
健全完善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全员责任制、全过程安全责任追溯制度,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制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完成党委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煤矿综合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监督科、冶金工贸科等有关科室)
建立落实煤矿本质安全水平分类监管制度,以安全生产周期、安全标准化等级、风险管控能力等为基本依据,进行综合评估,将企业分为A、B、C、D四个类别,实施差异化动态监管。制定出台《长治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级分类安全监管办法》,在全市各行业领域全面推行落实分类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效能。(责任科室:煤矿综合科、瓦斯科、防治水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监督科、冶金工贸科、综合协调科)
二、强化担当,在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上创标杆
进一步巩固拓展两年来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成果,持续加大改革力度,深化改革进程,全面建成优化协同高效的内部组织架构、积极完成局属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综合执法机构改革。指导协调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进一步深化基层应急管理体制机制改革。(责任科室:编制人事科、党办、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队)
进一步加强安委会、安委办运行机制建设,探索组建常设性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推进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实体化,提高综合协调、指导监督水平。探索建立市、县两级应急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提高应急管理集中性、统一性。(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应急指挥中心)
积极做好乡镇(街道)机构改革中的应急管理工作,明确乡镇内设机构的安全生产、减灾救灾和应急救援职能,推进乡镇、街道(社区)、行政村应急管理中心建设,激发增强应急部门综合优势、行业部门专业效能和基层组织保障实力,推进应急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无缝衔接,打通应急管理“最后一公里”。(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应急指挥中心)
三、深化整治,在重点行业领域系统化治理上创标杆
煤矿: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进一步规范煤矿生产建设秩序,从矿井设计、项目核准、生产布局、产能调控、灾害治理、现场管理、责任追究等方面采取严厉措施,坚持瓦斯、水、火、顶板等重大灾害治理,依法从严打击煤矿严重违规、冒险作业等行为。对煤矿生产建设工程未经批准,或者未按批准的初步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施工等情形,一律依法停产整顿;对煤矿违规开采各类煤柱,图纸作假、隐瞒采掘工作面,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情形,一律比照事故调查处理。要创新煤矿安全管理模式,在全市煤矿实行安全监察专员制度,紧紧盯住煤矿生产作业的关键环节,严防事故发生。(责任科室:煤矿综合科、瓦斯科、防治水科)
非煤矿山:加大采空区、危险作业、通风系统、顶板、防治水等方面隐患排查,及时排查治理尾矿库防排洪系统、坝体、干滩、浸润线、调洪库容、在线监测系统、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隐患和问题。强制淘汰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非阻燃材料以及干式制动井下无轨运输人员、油料和炸药的车辆等落后工艺设备,加大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力度,深入开展尾矿库“头顶库”综合治理。(责任科室:非煤矿山科)
危险化学品: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三年专项集中攻坚行动,加快推进化工产业升级;推动完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和废弃处置各环节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危化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提升风险管控水平;推动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责任科室:危化监督科)
冶金工贸:重点检查整治钢铁企业煤气安全设施设备缺失等问题;加强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和管控,将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融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日常监管工作中;持续深化粉尘防爆专项治理,开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整治有限空间台账不完善、作业审批不严格、安全培训不到位、劳动防护用品和应急救援器材配备不符合要求、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依法制定应急预案、违规发包项目等方面的隐患问题。(责任科室:冶金工贸科)
其他行业:监督指导消防、商业综合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特种设备、城镇燃气、民爆器材、教育、文旅等行业领域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行业领域实际,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强粉尘涉爆、有限空间等专项整治,落实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防范措施。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实施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和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
四、聚焦法治,在创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上创标杆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总体部署,整合优化执法职能,统筹执法资源,强化执法力量,完善执法体系,突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深入开展“执法+专家”、“服务+执法”、“说理式执法”,推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岗位操作员工全过程参加执法检查,增强企业自我防范风险意识和主动消除违法违规行为的自觉性。综合运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管执法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水平。(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务服务中心及相关科室)
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监管执法对象、时间、内容、方法、频次和措施,分解责任到岗、到人,坚决摒弃以工作检查代替监管执法、以工作要求代替行政处罚的现象。要紧盯各行业领域重点企业、薄弱环节、突出问题,针对不同风险类型的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执法。要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重点问题进行重点执法检查。(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综合执法队及相关科室)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积极执行财政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对标严格年度执法计划,坚持推行纪检跟进监管机制,持续加大联合执法和失信惩戒力度,从严从重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力争在维护应急安全法治秩序上实现新突破。(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调查与评估科及相关科室)
五、完善机制,在自然灾害精准防抗上创标杆
严格落实森林防火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建设,增设完善防火隔离带、瞭望塔、停机坪、水源点等基础设施,做好重点林区火情卫星监测和瞭望巡护工作,确保封住山、看住人、护住林。强化森林防火巡山守卡,严格火源管理,严控野外用火。要进一步落实森林防火人、财和物保障,补足配齐各种扑火工具、车辆、通讯设备,扎实做好森林火灾的各项扑救准备工作,积极开展扑火技能训练和演练,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用得上、打得了”。(责任科室:自然灾害救援科、自然灾害救援队)
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加强对地质灾害易发区房屋和工程建设的监测,积极开展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河道行洪隐患整治,修复因灾受损的水利设施和堤防。加强对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和高陡边坡隐患点的巡查排查,密切关注大风寒潮、雨雪冰冻、凌汛、地震等变化,做到早部署、早安排,坚决防止各类自然灾害的发生。加强应急救援、灾情管理、灾后重建和灾害事故救助工作。(责任科室:调查与评估科、自然灾害救援科)
六、奋勇争先,在自然灾害重点工程建设上创标杆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的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强化地质灾害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推进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建设,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及相关科室)
按照“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县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和“在地统计”“属地统计”的原则,组织实施普查工作。建立健全各县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机制,健全完善领导小组办公室办事规则,各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统筹规划,设立普查专项资金,制定全市普查总体方案,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建立普查技术队伍、普查员队伍和质量审核技术把关队伍,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市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全市普查系列成果。(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深入推进国家、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整改提升工作,巩固已创社区成果,每个县区都要培育扶持1-2个具有标杆引领作用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集中整改一批后进社区,并积极申报国家和省级示范社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区率先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县,促进基层综合减灾、防灾、救灾能力整体提升。(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七、直面大灾,在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保障上创标杆
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各灾种监测预警制度,高速公路安全预警联动制度等。加强基层灾害信息员、群测群防员等队伍建设,完善监测预警站网布局,加密监测站点,不断提升监测预警能力。修订预警信息发布办法,畅通发布途径,做到精准预警。(责任科室及单位:应急指挥中心、自然灾害救援科、信息调度中心)
规范应急指挥专网建设,横向贯通规划和自然资源、地震、气象等部门应急指挥专网系统,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积极推进应急指挥信息网应用和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技术提高应急指挥、安全监管和自然灾害防治水平;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网络安全防护,确保网络运行安全。(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健全完善全市1(总体预案)+47(专项预案)+53(部门预案)+N(基层、企业应急预案)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力争2021年底完成全市总体、专项和部门应急预案编制任务;巩固应急演练成果,精心部署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市县两级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年内都要组织不少于1次应急预案综合演练;各级各部门要指导督促乡镇(街道)、社区(村)和企(事)业单位的应急演练;建立应对突发灾害指挥部现场协调机制,规范应急救援指挥部救援现场运行规则。(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充分发挥国家综合消防救援队伍的主力军作用,建强森林消防、矿山、危险化学品、隧道等安全生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制定区域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和区域航空救援基地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统筹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鼓励县区对应急救援力量进行整合,加强园区、开发区、企业救援队伍建设,充实应急救援区域骨干队伍,形成“一专多能”的救援队伍体系;出台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共演和比武竞赛制度,提高各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作战水平。(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自然灾害救援科)
指导各级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建立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值守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流程,严防谎报、迟报、误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的现象发生。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全面提升应对处置突发事件能力。(责任科室:应急指挥中心)
八、提高站位,在引深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零事故”单位创建上创标杆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体部署,继续抓好“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2个专题和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工贸、消防、危险废物、城市建设、交通运输、特种设备、工业园区等功能区等10个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并引深所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的组织实施。
按照《长治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任务清单》要求,抓好2021年度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紧盯反复发生、反复治理、反复出现的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及问题,通过召开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力度。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推动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长效机制。(责任科室:综合协调科、煤矿综合科、瓦斯科、防治水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监督科、冶金工贸科)
将“零事故”单位创建紧紧抓在手上,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层层建立领导责任制、部门责任制,把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形成之前,把隐患治理挺在事故发生之前,形成超前预防、超前治理的格局。2021年全市“零事故”村(社区)比例要达到95%,企事业单位比例达到99%以上,确保年度“零事故”创建目标如期实现。(责任科室: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九、突出宣教,在建立安全监管干部及人民防线上创标杆
组织开展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干部能力大提升培训,继续推进企业从业人员万人大培训;开展行政执法大比武,确保人岗相适;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建立健全安全培训管理制度,构建安全教育培训大数据平台,推进智慧化教学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组织开展全市培训考核工作大整治,进一步规范培训考核秩序。(责任科室:编制人事科,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制定并落实全民安全宣传教育计划,扎实开展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在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开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栏目。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5·12”防灾减灾周、“11·9”消防宣传月等主题宣教活动,大力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安康杯”竞赛、青年安全示范岗等共建共享活动,建成2-3个安全体验馆、安全主题公园,普及安全常识,培育安全文化。(责任科室:新闻宣传科、编制人事科)
十、夯实基础,在推动各行业领域本质安全上创标杆
深入贯彻《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提高安全风险防范能力的通知》(长政发〔2019〕13号)精神,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推动企业完善安全管理机制,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水平。制定或细化煤矿、危化、非煤矿山、冶金等重点行业源头治理工作标准及执法检查指南,建立统一、规范的执法检查标准体系,进一步夯实风险防控基础,提升风险管控能力水平。(责任科室:煤矿综合科、瓦斯科、防治水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监督科、冶金工贸科)
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简便易行、重在运行、突出实效、持续提升的原则,加快推进高危行业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认真落实省市出台的工作指南,将企业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与信息化建设深度融合,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全面开展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技术、管理等措施对安全风险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做到全员、全岗位、全过程与现有管理体系高度融合,形成安全风险科学管控、事故隐患有效治理的双重预防机制和运行模式,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向智能化、信息化、动态化方向纵深发展。(责任科室:煤矿综合科、瓦斯科、防治水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监督科、冶金工贸科)
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炭企业生产矿井、规模以上非煤矿山、三等以上尾矿库及配套选矿厂必须达到二级及以上标准;其他高危行业企业要达到三级及以上标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升降级制度和联合激励制度,加强动态管理,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责任科室:煤矿综合科、瓦斯科、防治水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科、冶金工贸科)
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推广5G通信和井下机器人在煤矿的应用;继续在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高危行业领域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作业”专项行动。(责任科室:煤矿综合科、瓦斯科、防治水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监督科、冶金工贸科)
出台我市推进高危行业领域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发挥保险机构参与企业风险管控和事故预防的功能,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产品和事故预防、费率调节的工作机制,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政务服务中心)
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对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责任科室及单位:煤矿综合科、非煤矿山科、危化监督科、冶金工贸科、政务服务中心)
各县区应急管理部门要根据本通知提出的任务和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制定2021年度工作要点,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长治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