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医保中心,市直、驻市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整合规范口腔、颌面外科、病理和药学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晋医保函〔2026〕5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整合规范口腔、颌面外科、病理和药学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8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1.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整合规范口腔、颌面外科、病理和药学类等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