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6〕2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高度重视,加强协同配合,切实做好业务经办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工作,及时下发新生儿参保告知书,确保新生儿参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保障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障权益。
附件:《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6〕25号)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1.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