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晋医保办发20251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市医保中心要在2025年12月底前完成信息系统改造,确保与《耗材目录》匹配,支撑政策落地。各级医保部门要落实医用耗材等信息业务编码映射和应用,强化对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监管,严格医用耗材费用支付管理。相关医疗机构要规范执行支付政策,及时更新并上传相关医用耗材数据,杜绝耗材串换,保障参保结算精准高效。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主动公开)



1.关于印发《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的通知.pdf
2.山西省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目录(第一批) .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