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医保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经综合评估前期中医日间病房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成效,现决定将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试点期间,各单位继续遵循长治市医保局、长治市卫健委《关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23〕36号)政策,持续规范试点工作,定期开展评估,及时解决实施问题,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