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保局、卫体局,市医保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更好满足参保人员就医需求,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经综合评估前期中医日间病房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成效,现决定将试点期限延长一年,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试点期间,各单位继续遵循长治市医保局、长治市卫健委《关于开展中医日间病房按床日付费试点工作的通知》(长医保发202336号)政策,持续规范试点工作,定期开展评估,及时解决实施问题,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合法权益。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长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