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医疗保障局,市集采中心、市医保中心,市直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十九省联盟集采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医保函〔2024〕4号附件: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十九省联盟集采药品中选结果的通知》(晋医保函〔2024〕1号).pdf

晋医保函〔2024〕1号附件:河南十九省(区、兵团)药品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清单.xlsx

长治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